记者 乔 欣 通讯员 牛希梅
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立法提供了现实有效的途径,既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立法的“直通车”,也是基层群众对法律法规建言献策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学习调研,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建好、管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让立法更接地气、更顺民意。
同频共振
高原民主之船扬帆起航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2015年,上海市虹桥街道办事处等4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成立,一种全新的、立足基层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立法的民主立法形式应运而生。2016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将浩门镇人民政府等12家单位设为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2021年将基层立法联系点补充调整为15个,辐射带动全省各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106个。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又调整补充基层立法联系点达34个。
“在选择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我们综合考虑各个联系点的特点,十分注重兼顾不同区域不同群众的诉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宏强介绍,“要保证联系点既能听到市民的声音,又能听到农民的意见,还能听到牧民的意愿。”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不断增长、工作形式不断创新,架起了连接百姓与立法机关的“连心桥”,推动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不断走向深入。
深入人心
国家立法“直通车”开进格尔木
将时钟拨转至2022年8月,格尔木市人大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成青海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也是全省唯一(全国、省、州)三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这意味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种子已经扎根进高原大地。为护佑它生根发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为格尔木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时表示,希望联系点发挥高原特色优势,形成特色品牌、走在全国前列,为国家立法提供格尔木经验和方案。
为积极助推这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稳步有序建好用好,在省人大的指导帮助下,格尔木市人大制定出台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联络站管理办法、立法信息采集点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逐步构建出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乡镇、街道立法联络站,村、社区立法信息采集点为主的三级组织架构,成立基层联络站15个,组建人才智库和立法信息采集员队伍,绘就了人民群众与立法机关之间的“同心圆”,从而推动实现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为州、省、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提供最大支持。
正如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辛向东所说,成为青海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自豪,更是责任。“我们将积极协助各级人大开展立法工作,为国家立法贡献‘格尔木智慧’和‘青海智慧’。”
完善机制
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保驾护航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相关专委会和常委会各级领导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从省内到省外,从机关到农村、再到牧区,指导基层点“硬件”提档升级,“软件”提质增效,有力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部署要求落地落实,致力于真正打通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最后一公里”。
调研发现,基层立法联系点普遍存在涉及“人、财、物”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如:有的缺乏专业人才,有的无专门工作场所、缺乏经费保障,有的机制不健全等等,为了尽快解决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和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督促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六有”制度,即有阵地、有标识、有制度、有人员、有活动、有台账,从人和物两方面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运行轨道。
人和物的问题解决了,“财”从哪来?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缺乏经费保障和硬件配备,严重制约着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层次、长期性开展立法意见征询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征求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意见,今年又修改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完善拨付经费工作机制,明确经费拨付方式,并对联系点工作完成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以制度的形式推动“财”的保障。
融合发展
民主治理“助推器”强劲有力
全省各级人大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代表、监督等工作多样化践行民主立法。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结合立法统审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对全省8个市州和30个县进行调研督导,形成调研报告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调整补充方案,为省人大常委会提供决策依据;省人大财经委结合《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在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实地走访、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结合《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先后赴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等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交流、深入一线查看、面对面交流探讨等,全面了解包虫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研究存在的问题、短板和对策建议;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多次赴兴海路街道工委指导调研工作,深入兴海路街道开展《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西宁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草案)》等立法活动,征求居民的立法意见建议,并组织培训班人员观摩指导街道基层立法工作,推动兴海路街道办事处不断迈出新步伐。
高效运行
服务群众“连心桥”坚实稳固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国家立法机关,一头系着基层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支持指导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及时、全面、准确了解立法信息,鼓励基层立法联系点以街头巷尾拉家常等形式面对面征集群众意见,并兼顾书面、线上等征求意见方式开展工作。实践中,各基层立法联系点探索出不少好经验好做法。
在格尔木市人大,通过采取“请进来讲”“走出去学”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专家学者传经送宝、授业解惑,组织业务骨干外出培训观摩、考察学习,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素养,全力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开花结果夯实基础。
在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征求意见过程中,青海盐湖公司坚持以学带研、以研促学,法治素养和参与立法能力明显增强,提出很多紧贴实践、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提高了法规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兴海路街道办事处不甘落后、奋勇争先,探索推出“一架构两渠道三作用四结合”立法工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征求人民群众的立法诉求,走进家庭、社区、寺院,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引导人民群众知法、懂法、用法,更好地参与到立法中。“基层立法联系点架起群众与立法机关之间的‘连心桥’,省人大常委会尊重并采纳大家的意见,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好的证明。”全国人大代表、兴海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小蓉说。
为最广泛地倾听群众声音,青海平兴建设集团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各子公司和部门工作人员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在消防条例征求意见活动中,经集体研究讨论,反馈4条意见建议,其中3条被立法部门吸收采纳。在修改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时,浩门镇政府提出意见建议6条,被采纳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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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自身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优势,在工作中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收集人民群众的立法建议,将“原汁原味”的立法声音反馈到立法机关,为10余部法律法规反馈意见建议200余条,当好了人大立法工作的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为地方立法贡献了基层的智慧和力量,也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青海答卷”上落下了精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