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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党支部制订作风建设整改措施

日期:200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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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党支部认真扎实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实际找差距,针对问题定措施,按照“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和“治根本、管长远、见实效”的目标,制订了整改措施。
   
一、抓学习,以提素质
   
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理论与学业务相结合、学习新知与秉承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创新学习内容、形式和手段。1、明确学习目标,确定学习内容。一是根据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增强工作的原则性。二是加强法律知识、人大制度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三是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内正其心、外修其行,一身正气、一尘不染。2、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一是制定学习的长远规划和短期目标,并使之相互衔接,有机结合。二是在学习的过程中注重实用性,在学习的内容上突出针对性。三是采取“一日一读”、“一月一提”、“一季一论”的学习方式,促使干部既“想学”、“勤学”,又 “善学”、“多学”。3、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把学习融入到工作当中,把学习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和领导工作的本领。
   
二、建制度,以固基础
    
通过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行为。一是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作风建设的要求,修改完善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规则、职责等13项制度,并狠抓制度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形成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促工作,以求实效
   
通过继承发扬优良传统与作风建设创新相结合的方式,转变工作态度,切实做到创新、务实、高效。一是创新思想观念。要着力培养超前性思维、立体性思维,在想问题、出主意上力求超前、周密。要创新工作方式,多换位思考,多调查研究,无论工作谋划,还是具体实施,都要有新思路、新举措。要勤政善谋,既要勤勤恳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又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坚持和完善现有的每月工作安排,具体分工,明确任务,确定时限,做到工作项目、承办人员、完成时间三落实。要提倡勇于担责,善于尽责,使每项工作善始善终。三是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想问题、做事情,要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求,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批评,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维护民权、保障民利、改善民生上。
   
四、建和谐,以树形象
   
充分利用“作风建设年”活动这一契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要按照“务必尽心尽力,力求尽善尽美”的工作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要上下一致、团结协作,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要着力解决好干部的“不作为”、“不会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善思会谋、能征善战的干部队伍。二要认真开展“创建和谐处室,团结协作共事”活动。在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补台,相互谅解,坦诚相见,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讲原则、讲团结、讲和谐,善于听取各种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原则问题不让步,小节问题不纠缠,在坚持原则中加强团结,在合作共事中增进了解,在团结奋进中实现和谐。要树立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实现行为上的和谐。三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一帮一”活动,进一步创新内容,改进方式,在学习上促,工作上带,互相帮助,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