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常委会分管领导的精心指导下,省人大农牧委员会紧扣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落实精细要求,提高立法质量
一是审查批准《黄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条例》。前移审查关口,主动提前介入,关注立法进程,通过参加立法论证会、赴黄南州展开实地调研、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黄南水资源保护现状和需要立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相关厅局、部分立法专家智库人员意见,全程参与条例的起草、论证、修改工作,力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体现黄南地方特色,增强可操作性,提高表述准确性。条例已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审议《青海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在去年开展立法调研的基础上,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的沟通联系,采取听取汇报、电话沟通、文件函询等方式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委员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际,围绕前期立法调研中发现的需要通过法律层面解决的问题深入开展讨论交流,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并派员赴省农业农村厅共同参与条例的论证、修改和沟通,深入交换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内容。三是审查批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产业振兴促进条例》。组织人员赴大通县进行实地调研,积极派员参加大通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论证会,并多次与条例起草负责同志进行沟通对接,深入交换意见,对条例草案逐条研讨论证,将大通县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充实到条例草案中,从体例、内容等方面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这是国内首部县级乡村产业促进条例,为我省乃至全国乡村产业振兴立法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条例已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着力工作创新,提升监督实效
一是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专题询问。强化监督职能,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多次与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和协调,全面了解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的情况。加大工作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先后梳理专题询问问题20余个,为常委会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做好充分准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鸟成云先后主持召开专题询问工作座谈会、协调会,听取省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赴西宁市湟中区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情况。9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第35次联组会议开展专题询问,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紧紧围绕输出地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困难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和期盼,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进行了询问,7个厅局的主要负责人实问实答、把脉问诊,就下一步怎么看、怎么干明确了思路措施、达成了共识、承诺了目标。为更加直观地反映我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的相关情况,此次专题询问创新制作了专题片,首次在联组会议上播放,在10余家新闻媒体进行了现场直播,为宣传我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发挥了很好作用。同时,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赴西藏举办了我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两项举措为宣传我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发挥了很好作用。二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审查法工委移送审查的涉农规范性文件,完成《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空间管控的意见》等6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尊重代表地位,推进建议落实
一是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的191件建议中,有20件涉及“三农”方面。农牧委员会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分析、讨论并报鸟成云副主任审定后,将海南、海北、黄南、果洛四个州的代表围绕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提出的《关于将厅州共同打造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先行区纳入省级试点的建议》等4件建议确定为2022年鸟成云副主任与农牧委共同督办的农牧方面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鸟成云副主任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亲自带队先后赴省农业农村厅,西宁市湟中区,海东市化隆县、循化县,海北州门源县,海南州共和县等多地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听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代表建议涉及的有关地区的汇报,召开座谈会进行深度交谈,针对问题进行重点研究等方式方法,有力督促了代表建议的有效办理。省农业农村厅坚持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会同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了《青海省2022年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细化分解了各市州重点任务。组织召开了打造青海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先行示范区地区竞争性答辩。目前,重点督办的4件建议均已办结。今年,安排引导资金1.4亿元,针对提出建议的黄南、海南、海北、果洛四个州,启动创建黄南、海南2个先行示范市州,祁连、久治2个为先行示范县,创新探索各具特色的区域示范样板。二是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加强工作统筹,融合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专题调研和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等重点工作,制定“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方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的通知》。4-6月份,先后组织部分委员、代表赴西宁市、海北州、海南州、黄南州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委员和代表们立足自身工作经历,结合工作实际和调研情况,从不同层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为推进全省“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
四、健全完善机制,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分党组建设。完成农牧委分党组组建工作,制定分党组议事规则,主持召开5次分党组会议,及时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讨论农牧委的重要制度和文件,围绕学习贯彻省第14次党代会精神,带头讲党课,对分党组成员提出严格要求,分党组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二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入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第四卷;结合省委大决策部署,跟进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认真学习专业合作社法、乡村振兴法、组织法、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落实工作责任,学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保密工作等方面的相关理论和工作要求。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2次;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走基层送温暖、廉政教育、世界读书日、重点业务工作等先后开展了12次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书记先后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论述讲党课2次、党风廉政教育1次;根据党风党政工作计划讲党课1次,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和学习心得轮流讲党课。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机关作风建设安排和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先后组织召开农牧委分党组会议、委员会主任委员办公会议,研究制定《青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分党组议事规则(试行)》《青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公文办理制度》《青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制度》3项制度,巩固了作风建设工作成果,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分党组和党支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障。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联合办公厅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联系申领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可种植10000亩的优质高产油菜种子10000袋,免费运送并发放到村民手中,有力助推乡村传统种植业向好发展。与办公厅一起协调有关部门,为湟中区幸福村解决修路资金100万元,为两次走访慰问乐都区联系帮扶的2户贫困家庭,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方面的扶持政策;与机关其他3个党支部一起开展“点亮微心愿,助力微梦想”主题党日活动,帮助城中区上滨河路社区4户困难群众实现了微心愿。
一年来,农牧委在疫情反复影响下,面对繁重紧迫的工作任务,振奋精神、担当作为,为依法履职和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新时代对人大“三农”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需要在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提升履职能力等方面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