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要点

日期:2021-01-25 来源:青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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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8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农牧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省人大农牧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紧扣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一)提高政治意识,自身建设强站位。委员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把理论学习作为委员会会议的重要议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走深走实。二是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坚持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谋划和推动工作,对标对表分解落实措施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三是加强委员会组成人员作风建设和履职管理监督,按照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组成人员履职行为,强化纪律要求,参加会议和活动的出席率、发言率有较大提升,充分发挥组成人员作用,切实提升委员会工作质量。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狠抓委员会工作队伍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和双促双提,有力提升了委员会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细立法强调研。提前介入两项立法调研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青海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立法调研,适时采取听取汇报、电话沟通、文件函询等方式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法项目协调推进工作的指示精神,召开立法项目座谈会,重点围绕立法要解决的问题开展沟通交流,提出建议意见;召开立法项目推进会听取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立法调研项目的汇报和省司法厅关于2021年度立法项目准备情况,在全面了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就如何加快推进立法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同时,赴吉林、辽宁开展河湖长制立法调研积极参与国家地方立法服务保障,对全国人大、省市州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等8部法律法规,坚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深入研究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予以反馈。其中,对全国人大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结合动物防疫执法检查,深入了解全省动物防疫薄弱环节,及时与相关方面、对口部门和立法智库专家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召开会议深入讨论,紧密结合省情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反馈。

(三)着眼刚性监督,执法检查强创新。常委会吴海昆副主任的高度重视和亲自带领下,委员会创新检查方式,强化学习培训,制定检查指南,深入一线扎实开展农业机械化和动物防疫“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组织召开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部署检查工作,听取省人民政府和五个市州关于贯彻实施“两法两条例”情况的汇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等7个部门提交了书面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组赴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的7个县区、13个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同时,委托海西州、玉树州、果洛州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法律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连同审议意见印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创新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措施,分别召开贯彻落实座谈会,督促工作落地落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成政府报请常委会备案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9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拓展活动形式,督办建议强实效。3月份,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就“2020年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确定以乡村产业为主题,将活动贯穿年度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始终,延伸活动的开展时限和范围,深入一线,持续推进,制定印发了《省人大农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的方案》。结合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建议重点督办等时机,先后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农牧委委员和农牧专业代表小组成员深入海东市、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的20多个县区、乡村和10多个农牧民户中进行了调研,参与委员、代表围绕“三农”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思考和研究,并形成了《2020年度“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总结》。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对总结作出批示:“此活动连续开展几年了,总体上看,选题比较准,参与面比较广,调研程度比较深,推动力度也大,效果是明显的。望用心谋划,选好题,组织好,持续抓下去。同时,注意创新方式,总结经验,争取更好的效果。”结合作风问题整治,委员会就2018年以来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赴湟源、互助等地进行了跟踪调研,形成了《关于2019年“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原省委常委、副省长严金海对报告作出批示:“省人大对代表建议的办理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亲历亲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了督办任务。感谢省人大的关心支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对报告作出批示:“这次活动选题准,谋划好,抓得实,自开展以来收到明显效果,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省政府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也深受基层农牧民和有关方面的欢迎。望认真总结,深度谋划,扎实推进,持续开展下去。为了进一步促进“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印发了《省人大农牧委员会“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制度》及时领办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先后赴湟源县、玉树市、称多县、玛沁县、甘德县、平安区、尖扎县等地跟踪并重点督办常委会领导、常委会委员和委员会领办的“关于加大乡镇农牧业服务中心建设力度的建议”和“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农技队伍服务水平的建议”3项代表建议的落实情况,督促办理单位均按时答复提出建议代表,并得到代表的肯定和认可。

  二、工作创新点

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落实、提升工作质效是农牧委员会始终坚持并不断强化的工作遵循。今年以来,委员会深入工作研究,打破惯性思维,改变常规做法,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实现“四个突破”,全面助推工作落细落实。

(一)首次在执法检查中制定检查指南并开展随机抽查。坚持把“情况摸透、问题找准、根源剖清”作为农业机械化和动物防疫执法检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掌握实情,精准施力。检查前,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组织检查组成员深入进行讨论研究,集思广益,精心制定了执法检查指南,从检查层级、检查地点、法律法规规定内容、落实工作中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检查人员分组、检查方式和提问对象、检查了解的具体情况等8个方面逐条逐项列出清单,确保了检查组每名成员不论走到哪里都清楚自己要看什么、查什么、问什么。检查中,在严格对照指南规定项目内容进行检查的同时,组成检查小组,采取“三不两直”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即:不打招呼、不指向预告、不要求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随机抽查了天露乳业、高原牧业等12个养殖场、屠宰场、农机专业合作社,进村入户访问20余名村级防疫员和养殖牧户、农机大户,切实掌握了实情同时,在执法检查报告的起草过程中,又针对疫情监测网络平台建设、动物防疫科研力量情况、野生动物防疫、水产养殖防疫等问题先后赴省农业农村厅、青海大学畜牧兽医科学院和循化县进行了补充检查,深层次、全方位、细微处了解动物防疫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掌握基层一线工作需求和群众期盼,为执法检查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出精准意见建议提供第一手资料和素材,切实提高了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效率。动物防疫执法检查创新方式的经验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向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转发和推广。

(二)首次召开贯彻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会并跟踪工作推进情况。坚持把“加强协调、积极沟通、跟踪问效”作为助推工作的“最后一公里”,高度关注,强力推进。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农业机械化和动物防疫“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后,为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农牧委加大跟踪力度,首次组织省政府及省农业农村厅等多家单位,分两次召开了贯彻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座谈推进会,全面梳理细化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的问题、意见建议,并向省政府及相关单位进行了重点通报。协调省政府办公厅按照座谈推进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印发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兼顾长远的工作原则,并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11个方面36条建议,对照部门职责,梳理了问题清单,细化了任务分工,指定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为整改落实工作提供了抓手和保障。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动物防疫摆在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短板弱项,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精准施策,提高整改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提高了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质效。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表示,省人大执法检查调研督导精细,问题建议精准,工作措施有力,使他们倍感责任和压力,增强了整改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首次以委员会名义和常委会委员身份认领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坚持把“尊重代表、服务代表、督办建议”作为强化代表工作的主业主责,全面发力,综合施策。首次将人代会期间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农牧业服务中心建设力度的建议”和“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农技队伍服务水平的建议”两件农牧方面建议确定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委员会分别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结合中心工作,组成以部分委员会委员、提出建议代表、省农业农村厅等厅局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先后赴玉树州玉树市、果洛州玛沁县、海东市平安区和黄南州尖扎县等地进行督办调研,全面掌握乡镇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和乡镇站所管理体制改革情况、农技队伍建设及服务水平提升情况。在此基础上,省农业农村厅与有关部门答复代表,将着手制定全省性的乡镇为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逐年推进解决,同时,对乡镇站所的管理体制,在总结县对乡垂直管理、县乡双重领导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省有关部门将出台指导意见,加大改革力度,调动农技人员积极性。我们在督办过程中,既注重办理结果,也注重办理过程,邀请省有关部门一起赴尖扎县与旦增、李国秀等代表见面,一起实地调研尖扎县乡镇站所建设运营情况,提升了办理质量。代表们感慨地说,这次督办真正体会到了当代表的尊严和责任,感谢省人大农牧委为基层办了一件实事。

(四)首次对“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进行“回头看”并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把“完善措施、压实责任、有序整改”作为检查调研的重点环节和关键任务,常抓不懈,狠抓到底。针对以往在调研检查中发现的跟踪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委员会首次研究提出问题建议整改情况“回头看”并贯穿“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3月份,对历次“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中代表们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15个方面89条意见建议,以解剖麻雀的形式进行了询根问症,从细化内容、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等方面进行清单式分解印发相关方面,并提出了具体整改建议意见。全面汇总整理“回头看”的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有关领导就整改工作对相关部门做出了批示,进一步加大了整改力度和推进进程。特别是专门对委员会委员和代表们提出的并写入2019年省委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开展全域无垃圾创建试点”这一重点建议内容,组织部分农牧委委员、农牧专业代表小组成员赴果洛州、海东市、平安区等地进行跟踪调研,实地察看全域无垃圾试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形成《2020年度“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总结——全域无垃圾示范创建行动督导调研报告》专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下一步做好全域无垃圾试点工作的五点建议供省政府有关部门参考。

  回顾一年的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一定的短板和差距,下一步工作中需进一步强化和改进。一是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监督工作手段创新力度不够;三是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农牧委将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扎实工作,努力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在新时代履行新使命、担当新责任、展现新作为,为推动我省新形势下“三农”工作做出新贡献。

一是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始终贯彻落实常委会特色精细立法要求,致力精细管用。审议《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开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立法调研,做好地方单行条例打包修改法规的审议工作。

二是监督工作。协助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审议;做好农牧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做好常委会关于农业机械化、动物防疫“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工作。

三是代表工作。做好2020年“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督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题,继续开展2021年“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做好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和其他农牧方面代表建议的专题督办。

四是自身建设工作。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引领,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建业务两促进、两不误,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做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工作,力争在服务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等重点工作中有新作为,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三农”等中心工作中有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