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推动正义之法笃行致远

日期:2023-08-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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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推动正义之法笃行致远

李艳文

   立法法于2000年颁布施行至今经历了两次修改,作为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进一步规范立法活动、完善立法体制,不断推进新时代依法立法实现法治统一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回顾立法法近23年的制定和修正历程,深刻认识到日臻完备的立法法在时刻守卫着法律法规的合法正当、规范庄严,反之,合乎时宜的良善之法也在助推着立法法的开拓进取、砥砺前行,如第八十一条,完善了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将“基层治理”充实其中,积极回应了近年来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现实需要;第八十三条,明确了区域协同立法的相关规定,使具有相同立法需求的不同地区,在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跨区域河流、大气等生态环境保护,疫情联防联控,交通一体化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等,均是立法法与时俱进、迭代升级的典型实例。

天下大治,起于法治。通过对新修改立法法的通篇深入学习,本人从深入推进依法立法、坚持立良法促善治的角度,对立法法的重要作用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一是立法法让立法主体有法可依。立法活动是行使公权力的表现,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应有之意,因此不论是制定法律、行政法规,还是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或是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规章等必须由具有法定立法权的国家机关行使,开展立法活动必须依照既定的立法权限执行。二是立法法让立法程序有法可依。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立法法明确了法律法规在立改废释中有关提案、审议、表决、公布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通过广泛吸纳民意、严格立法程序等具有实际操作性的规范内容,保障了立法过程的科学化,有利于制定出具有实质正义的法律规范。三是立法法让立法内容有法可依。宪法是国家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任何法律法规包括立法法都必须遵从宪法规定,并与其涉及的相关上位法保持一致、与同位阶的法律规范相协调、与党中央政策方针和地方实际相衔接,如此也更有利于维护宪法的权威、稳定,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

为全面贯彻实施立法法,本人将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领会改革发展和立法趋势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掌握立法法,监督法,“行政三法”等基本法律立法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在开展地方立法统审服务工作时,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抓住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科学分析立法需求,认真钻研关键条款,坚持勤于思考、学用结合,善对比、多反复、常总结,努力锻造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为推动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