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促进盐湖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立法推进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黄元参加会议并讲话,机关党组成员、常委会副秘书长贾志勇主持会议。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宏强传达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关于加强新兴领域、重点领域立法的相关要求。与会同志就推进我省盐湖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促进方面的立法集思广益,进行交流。
张黄元指出,制定良法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逻辑起点,也是新时代赋予立法者的神圣使命。我省加快盐湖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为全力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和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保驾护航,为国家立法进行探索试验,在更高层次上促进盐湖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作出法治贡献。
张黄元强调,做好盐湖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立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四地”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一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质量,找准立法的目标定位,提出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对策措施;二要坚持统筹推进,加强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综合性法规与专项法规相互衔接配套的“1+N”系统集成立法;三要坚持衔接政策,固化成熟经验,全面系统研究、吃透政策文件精神,在立法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
张黄元强调,省人大和省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抓落实,畅通沟通强协作,加强调研汇民智,推动配套制度见成效,在高质量推进相关立法工作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作出应有的贡献。
贾志勇就推进会议贯彻落实强调,一是站位要高,体现工作的前瞻性;二是定位要准,确保立法的针对性;三是工作要实,保证法规的可操作性。坚决做到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筑牢立法工作基础,在保证时间进度情况下,提高法规草案文本的起草质量,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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