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4年1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党组会议通过 2024年2月22日十四届省委常委会第79次会议审议批准)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攻坚之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建设“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奋斗目标和“八个坚定不移”重点任务,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的重大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足省情,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注重质量,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立法项目安排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统筹协调、不断调整完善,2024年安排审议法规项目12件,其中继续审议的法规案3件,初次审议的法规案9件。此外,安排调研项目8件。具体如下:
(一)继续审议的法规案(3件)
1.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1月)
2.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 (3月)
3.青海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条例 (3月)
(二)初次审议的法规案(9件)
1.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3月)
2.青海省促进盐湖产业绿色发展条例 (5月)
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改) (7月)
4.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改)(7月)
5.青海省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条例 (7月)
6.青海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改)(9月)
7.青海省枸杞产业促进条例 (9月)
8.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11月)
9.涉及与上位法、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法规专项清理(适时)
(三)调研项目(8件)
制定青海省档案条例、青海省统计条例、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青海省促进国际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条例、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青海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修改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条件成熟的,也可以视情安排审议。
(四)开展法规清理并适时修改和废止
适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法规专项清理,及时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修改和废止的具体项目根据相关部署要求确定。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自觉主动地将立法工作与省委中心工作相衔接,找准工作的契合点和着力点,积极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良法推动发展、保障善治。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立法事项、立法涉及的重大体制和政策调整及立法中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研究,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保证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在起草、审议法规草案中充分听取和研究采纳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方面意见建议,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人大、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科学安排立法进度,有序组织审议法规草案。省人大相关专工委对政府等有关方面牵头起草的法规案,要提前介入、深入调研,积极推进立法进程。牢固树立全省立法工作“一盘棋”思想,健全完善立法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好省级地方性法规与市(州)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各级政府规章的关系,指导市(州)依照法定权限、范围和程序有效行使地方立法权,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
三是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调研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基层单位、人民群众、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提档升级工作,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的立法“直通车”作用,适时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注重发挥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代表的作用,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起草、论证、调研、审议、评估等工作,将重要法规案提请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听取和研究代表对立法的意见建议,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编制立法计划、起草法规案、推动改进立法工作的重要依据,不断拓展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四是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稳中求进,遵循和把握客观规律,注重处理好法规的稳定性与变动性、现实性与前瞻性、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关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立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难点,强化制度设计,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注重精细特色立法,努力实现“小法办大事”。
五是进一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大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常态化开展法规清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规范审查流程,切实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大对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作用,完善数据库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作用,提升规范性文件查询服务的权威性和便利性。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六是讲好人大立法故事。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通过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提高立法工作透明度,强化立法工作全过程宣传解读,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增强法治观念的过程。
七是提升立法队伍能力素质。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法治人才培养的决策部署,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立法工作队伍。创新培训方式,优化培训内容,办好全省人大法制机构立法工作人员培训班,不断提升全省立法队伍的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配齐配强立法工作人员,为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以优异的工作成效担当起新时代赋予地方立法工作的历史使命。
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项目
立法项目(12件)
(一)继续审议的法规案(3件)
1.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2.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
3.青海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条例
(二)初次审议的法规案(9件)
4.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5.青海省促进盐湖产业绿色发展条例
6.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改)
7.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改)
8.青海省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条例
9.青海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改)
10.青海省枸杞产业促进条例
11.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12.涉及与上位法、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法规专项清理
调研项目(8件)
1.青海省统计条例 财经委
2.青海省档案条例 教科委
3.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4.青海省促进国际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条例
5.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6.青海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
7.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修改)
8.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