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日期:2026-06-16 来源:法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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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伯林带队赴海西州、海北州、海南州调研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调研组先后深入海西州德令哈市、海北州门源县、海晏县,海南州共和县、同德县相关部门、乡镇及各地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实地核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运行以及联系点候选单位有关情况,同步听取州县、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相关工作,与各地负责同志进行深入探讨交流。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一并征求各地对法工委工作意见建议。

刘伯林指出,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领域的重要实践载体,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础性平台。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立足区域实际,充分发挥基层联系点贴近群众、熟悉民情、扎根一线的优势,持续拓宽民意征集渠道,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原汁原味”反映到立法机关,尽力画好联系点“最大同心圆”。坚持以点带面、锲而不舍地建立联系点工作“蜘蛛网”,织密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网络,扎实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立法意见建议征询工作与基层党建、代表履职、法治宣传、基层治理有机融合,精准收集基层真实诉求,切实畅通民意立法“直通车”,打通立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刘伯林强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监督职权,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夯实基层法治根基的重要制度安排。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原则,压紧压实备案审查各项工作责任,持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要常态化开展基层业务训,补齐基层人员流动大、业务能力弱的短板,持续提升基层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履职能力。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下沉一线强化基层业务指导,进一步优化基层立法联系点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不断畅通民意征集、吸纳转化、建议反馈渠道细化完善备案审查实操流程规范,常态化开展分层分类业务培训,统筹推进基层立法联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协同发力、提质增效,持续夯实全省基层法治建设根基。

(供图:法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