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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劳动法贯彻执行情况

日期:200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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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州人大代表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情况,检查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深入到市邮政局、中浩60万吨甲醇有限公司、保安公司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全市贯彻落实《劳动法》的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视察,检查组一致认为,自
199511《劳动法》正式施行以来,格尔木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做到了机构落实、制度健全、人员到位、工作扎实,确保了《劳动法》在格尔木市的顺利贯彻实施,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出了积极努力,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检查组针对少数企业对贯彻执行《劳动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就业再就业压力大、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社会保障工作等尚显不足的问题,提出了视察建议:
    1
、要通过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开展知识竞赛,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政策,劳动者学法、懂法、用法,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依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同时要积极教育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
    3
、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秩序,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积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依法确立劳动关系。同时要认真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对有关约定事项进行检查,对违反《劳动法》有关条款的,坚决予以纠正;
    4
、要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各项社保基金及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