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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多县人大常委会突出监督实效开展“三查(察)”工作

日期:200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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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监督法,真正确保这部法律的生命力,是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为此,杂多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监督原则,明确监督重点。年初根据全县大局工作,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监督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以接受群众的监督,从而提高了监督实效和工作透明度。二是在3 月份听取了县教育局关于全县教育工作主要情况的专题汇报,6 月份听取了县城建局所做的专题工作汇报。三是开展了关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政策落实情况”、“在全县司法系统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情况”、“对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资金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虫草采集管理工作”等调研和视察。四是开展了对《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通过“三查”(察)工作的进一步落实,突出了监督的重点,增强了监督实效,有力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各项工作,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