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办理2007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转交我省的重信重访工作,全面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件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扎扎实实做好我省信访人的稳控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结合全省重信重访与非正常上访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对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转交我省的重信重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
收到2007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转交我省的重信重访件后,及时送常委会领导进行传阅,并与省联席办进行了沟通和联系,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和省维护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晓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就进一步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提出了要求。常委会秘书长蔡德贵召集信访等有关方面的同志,专题听取了办公厅信访处关于我省信访重点人的基本情况和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围绕2007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转交我省的重信重访信访件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二、严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制定了各州(地、市)重信重访件办理明细表,及时将全国人大交办的重信重访件进行了分解,责任到具体承办单位、承办人,并向各州(地、市)人大常委会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定要突出重点,加强分析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把全国人大交办的重信重访件作为重中之重予以督办落实,对重信重访人员进行排查,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效。同时,要求各地及时将办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书面反馈。
三、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沟通
为及时掌握各级承办单位和部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转交我省的重信重访件的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加强了与省信访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各州(地、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建立了上下级人大信访件交办、分级负责的工作联系和指导机制,建立和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形成了相互间交流信息、互通情况、协同配合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为促进重信重访件交办工作的落实和解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