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召开委员会会议,听取省司法厅关于我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林到会并讲话。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官玉林主持会议。内务司法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辛秉虎作情况汇报。
与会人员首先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辛秉虎介绍了我省司法鉴定工作的基本情况和近年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的主要做法:一是大力学习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为建立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奠定思想基础;二是认真开展重新审核登记工作,保证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平稳过渡;三是严把准入关,为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奠定基础;四是抓培训,努力提高司法鉴定人的素质;五是抓监管,保证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依法规范运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司法鉴定工作管理,他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进行地方立法。
委员们认为,近年来省司法厅在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加强我省司法鉴定管理上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希望今后再接再厉,继续抓好这项事关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对于司法鉴定管理中存在的认识不一致、管理不统一、工作不协调、布局不合理等问题,需要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加强与各有关方面协商,促使我省司法鉴定管理规范有序。在确有必要和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提请常委会重启司法鉴定管理地方立法工作。
张玉林副主任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司法厅在加强我省司法鉴定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并称赞了司法厅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做法。针对司法厅的立法建议,他指出,立法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慎重对待,既要看是否需要,又要看有无可能,既要积极推动工作,促进具体问题的解决,又要广泛深入调研,拿出充足过硬的理由和切实可行的办法。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争取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工作上配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