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日期:201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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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1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良好开局的一年,也是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一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发展的主题、主线和主要路径,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为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常委会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及时调整立法思路,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强调科学性、体现民主性、突出针对性、强化执行性,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全方位推进立法工作,共审议法规条例案13件,其中审议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7件,审查批准西宁市、自治县的法规条例3件;通过开展法规条例集中清理和专项清理,修改地方性法规11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9件,废止单行条例1件,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法制化水平奠定了重要基础。
      (一)制定和修改法规条例,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制定了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审查批准了西宁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突出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订了信访条例。高度重视生态领域立法,修订了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审查批准了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和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注重加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立法,修订了实施选举法细则、实施代表法办法。这些法规条例,为推进我省“四个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认真清理法规条例,确保法律体系科学和谐统一。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集中清理工作,较好地解决了条例中存在的不一致、不适应、不协调问题。根据实施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常委会及时开展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保证了国家法律体系的科学和谐统一和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三)完善立法机制,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常委会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区别轻重缓急,调整立法规划,新增立法项目7件,取消立法项目67件,增强了立法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坚持开门立法,积极探索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的途径和形式,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论证会、公布法规草案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使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注重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注重法规条例的修改完善,省级立法的比重、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会提出立法案的比重、法规条例修订的比重提升,立法质量明显提高。
      二、紧紧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常委会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在监督内容上更加紧扣大局、更加贴近民生,共听取和审议了5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1项执法检查,加强了计划和预算监督,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一)紧扣主题主线,突出监督重点,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计划、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关于发行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等,并对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真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健全金融机构职能、制定金融发展政策措施、创新融资方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了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提出了进一步强化循环经济理念、加快循环经济地方立法、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意见建议。常委会还对国土资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充分肯定成绩,认真研究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二)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常委会以推动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了落实政府责任、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协调发展,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促进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等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检察机关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对法院行政审判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了进一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的建议。围绕游牧民定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投资、国家支持藏区政策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特色农牧业、扶贫开发、旅游、孤残儿童福利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了意见建议。重视加强信访工作,坚持主任会议成员接访制度,继续邀请律师参与接访工作,改进受理方式和督办举措,推动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在依法按程序开展监督工作的同时,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着力完善机制、改进方式,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组织开展了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监督工作与代表履职相结合,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有关监督活动;开展监督与深入调研相结合,事前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或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报告与作出决议决定相结合,增强监督工作的权威性;提出审议意见与开展跟踪监督相结合,促进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共接受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6件,并有重点地进行了审查和处理。通过这些举措,人大各项职权联动运行、形成合力,各项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增强了整体工作效能。
      常委会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作出了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政府收支预算调整、加强检察院诉讼法律监督、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决议或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8人次,其中任命74人次,免职64人次,进一步加强了我省国家机关组织建设。
      三、紧紧围绕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常委会把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重要基础和着力点,不断改进代表工作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一)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质量进一步提升。在代表活动内容上,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和扩大就业、加强环境治理、玉树灾后重建等工作开展调研和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在代表活动组织上,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在代表活动形式上,采取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参与执法检查、联系选民等形式,确保活动多样化、有实效。常委会重视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制定活动计划,充实人员力量,积极组织和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分别对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掌握真情实况,提出真知灼见。代表们坚持深入实际,自觉服务群众,积极开展工作,有效发挥了政策法制宣传员、经济社会调研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报告员、执法办事监督员、新观念新技术传播员的作用。
      (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审议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对医患纠纷调处进行立法的议案》,决定交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规章,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坚持重点建议督办制度,从省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中选择关于建立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等6件建议,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牵头,有关专工委负责督办,不但推动了部门工作的开展,也使一些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开展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题检查,扩大检查范围,推动代表建议事项的落实。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方式,由以往书面报告改为“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到会报告,增强了承办部门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代表建议事项的解决率有所提升。
      (三)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坚持向代表通报政情制度,通过向代表寄送有关资料、组织召开有关情况通报会、启用人大代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等形式,进一步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去年有28名省人大代表、在青的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00多名人大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专题视察等活动,发挥了人大代表在常委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紧紧围绕提高能力素养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提高国家权力机关效能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水平的关键,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的能力素养,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省委决策一致、与人民意愿相符。
      (一)注重理论武装跟进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常委会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理论学习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常委会会议重点议题相结合,与依法履职实践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制度,举办人大代表和全省人大干部培训班,举办5次专题讲座,着力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法律和业务素质,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有了新提高,履职能力有了新加强。
      (二)注重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率先垂范、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踊跃参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围绕调结构转方式、循环经济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科技进步和创新、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有参考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调研报告,指导和促进了有关方面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常委会行使职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注重提高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常委会把制度建设作为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坚持和完善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常委会委员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等,进一步促进了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常委会机关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建真言献良策”和“工作规范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呈现出蓬勃向上、进取实干的新面貌,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新的提高。
      过去一年里,常委会还着力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一系列热烈简朴的纪念活动,回顾中国发展进步的壮阔进程,礼赞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激发了工作热情。二是协助省委召开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按照省委要求,常委会认真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了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建议,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并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人大工作出现了新起色新进步。三是在省委领导下顺利完成了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常委会按照选举法修改后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新变化新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着力提供制度支撑、完善工作措施、强化人员培训、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为建设新青海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四是继续支持玉树灾后重建工作。常委会根据玉树灾后重建需要,作出了玉树州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延期进行的决定,并指导玉树州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赴玉树地震灾区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代表提出的涉及玉树灾后重建方面意见建议的督办力度,推动了相关建议的办理和落实,促进了玉树灾后重建工作。
      常委会配合全国人大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防法的执法检查,征求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个人所得税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环境保护法、兵役法、出境入境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草案的意见,开展了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社会保障信访问题、消防工作、地方人大工作等问题的工作调研。承办了第五次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座谈会、十四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研讨会、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西北五省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交流探讨,凝聚共识,促进工作。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与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全省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立法选题论证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不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监督的形式不够丰富,跟踪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发挥代表作用的方式和途径需要拓展,服务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进一步研究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2012年的主要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喜庆之年,也是本届常委会履职的最后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科学发展总体思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着力提高监督水平,着力发挥代表作用,以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一、以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重大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要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切实找准定位、主动服务、提供保证、作出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努力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作出新贡献。今年将要召开的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更加扎实地推进人大工作,更加有效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要继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自身建设全过程,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养。要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整个过程、落实到常委会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在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上取得新进展。去年,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认真总结近十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成绩和成功经验,深刻阐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全面部署新形势下全省人大工作。省委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意见》,立足省情实际,着眼解决问题,在主要任务、政策取向、工作部署上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我们要把今年作为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年,抓住难得机遇,细化实化措施,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上见成效,在推进工作上出成果。一要组织召开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进一步学习领会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经验做法,研究安排工作任务,推动省委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实。二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两个意见的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抓重点,破难点,确保分工任务落实到位。三要继续加强同基层人大的联系,强化工作指导,帮助基层人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推进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创新发展。
      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在提高能力素养上达到新高度。要坚持各项学习制度,加强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各专门委员会和各工作机构要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加强组织建设,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出发,着眼于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活力、推动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要加强作风建设,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要倍加珍惜人民的重托,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倍加珍惜在国家权力机关工作的机会,在奋斗中感受责任,在履职中领悟使命,在奉献中体验光荣,切实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的作用。
      二、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
      完成本届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必须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锐意进取的干事激情、竭诚奉献的意志品质,持之以恒地履行好各项职责,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一是做好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制定工作;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增强立法选题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使我省的地方立法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三是做好对西宁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审查批准和专项清理工作,认真做好全国人大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四是认真研究地方立法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厘清立法思路,在立法重心上要从制定新法规为主向“立、改、废”相结合转变,在立法体例上要从系统性立法向管用性立法转变,在立法质量上要从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在立法内容上要从侧重经济立法向经济社会立法并重转变,在立法机制上要从专门机构为主向开门立法转变,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紧紧围绕增强实效这个核心,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要牢牢把握发展的主题主线、主要路径和重要方法,突出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方针,准确把握人大监督与支持、规范与创新的关系,努力在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形成监督合力、拓展监督范围上有新作为,确保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确保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法加强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进一步细化审查项目,提高计划和预算报告的审议水平。适时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三江源生态保护与项目实施、扶贫开发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着力提高审议意见质量。二是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劳动合同法及我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宗教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依法促进宗教和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调研,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打好基础。召开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深入分析形势,安排部署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对文化工作的监督,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文化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文化名省建设。四是加强对玉树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玉树灾后重建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活动,依法促进灾后重建。
      今年,常委会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依法开展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专题询问,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跟踪监督,改进方式方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情况的专项报告,着力促进审议意见的落实,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立足全省大局,反映人民意愿,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始终坚持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为新青海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三、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本届以来,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在新青海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年,各位代表要担负责任使命,继续发挥作用。省人大常委会要努力改进代表工作方法,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制定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及督办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办理工作,加大督办力度,不断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解决率,切实维护代表的民主权利。
      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等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的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要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突出重点,选好题目,加强组织,增强代表视察和调研等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委员、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与代表联系群众相结合、代表视察调研与提出议案建议相结合、代表履行职责与常委会行使职权相结合,有机整合各种代表活动形式,切实形成集成效应和联动效应。继续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平台。
      进一步强化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代表培训工作。在省委领导下依法做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继续对本届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并加强对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
      人大工作关乎全局,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忠实履职,扎实工作,务实创新,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就,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