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根据出席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审议《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修改。现将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1、将第3页第10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满意度达9516%”改为“2011年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满意度达9516%”。
2、将第4页第4行至第5行“有罪判决率999%”改为“有罪判决率为999%”。
3、将第9页倒数第8行“对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各级院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狠抓落实”改为“对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做出了具体部署。各级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狠抓落实”。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
201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