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日期:201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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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席团:
       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请的《青海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在对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报告和计划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玉树重建任务,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四个坚持”和“四个发展”为方法路径,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的历史机遇,以“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着力谋发展、惠民生、抓重建、保稳定、促和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增长速度较快、物价涨幅趋稳、结构调整深化、经济效益提升、民生不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完成了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工业增速放缓,要素保障难度加大,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增大;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还需大力提高;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仍然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任务仍然艰巨;城乡区域发展还不平衡,改善民生的任务依然繁重;物价仍处较高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渠道狭窄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全省各级人民政府需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二、财经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报告,认真贯彻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提出的目标符合青海发展实际,体现了“四个发展”的要求,也与“十二五”规划相衔接,主要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具体可行。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青海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国内外经济环境更加复杂多变的一年,也是玉树灾后恢复重建的决战之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对于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生态三大历史任务,牢牢把握发展“主题”、“主线”和“主要方法路径”,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方针,多措并举促增长,突出重点扩内需,抓住时机调结构,毫不松懈控物价,加大力度惠民生,坚定不移抓改革,高度重视保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不断增强青海发展的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为此,财经委员会建议:
      (一)进一步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继续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着力优化投资结构,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重大项目,推进投资多元化。紧紧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改善民生等项目和工程,有序推进“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大对交通、能源、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三农”、节能减排、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要以增加居民消费需求为重点,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扎实推进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完善收入与经济协同增长的机制,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大力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需求持续增长。
      (二)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推进高原特色农牧业发展,加快农牧业科技进步,着力抓好发展现代农牧业示范(试验)区的工作,提高现代农牧业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在“十大”特色农牧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和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努力促进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和农牧区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和激励企业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上下功夫,促进特色产业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实施“双百”行动,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着力抓好生产要素保障,推动产业链延伸,促进产业聚集集约发展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继续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控“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金融创新,进一步壮大金融产业,增强金融业对全省经济的支撑作用。以重点物流项目为载体,加快构建快捷、高效、安全的现代物流体系。着力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环境,提升服务能力。继续加快推进城镇化,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以东部城市群和海西城乡一体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镇功能、加速产业和人口聚集,引领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抓好生态保护建设,扎实推进《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贯彻实施,全面落实三江源生态补偿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三)继续深化改革,大力推动民生事业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积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扶助,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制定完善新一轮扶贫开发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投入,不断创新扶贫开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精神,全面谋划和推进文化名省建设。继续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布局优化、均衡发展。全力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快推进财税、金融、医药卫生、文化体制等重点领域的改革,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千方百计调控物价,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要继续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政府调控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政策。加强重要商品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的产运销衔接和专项补贴支持力度,降低流通成本,规范流通秩序。继续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州)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的物价调控政策、措施,实施好临时价格干预,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立健全调控物价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价格和收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五)继续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夯实玉树长远发展基础。进一步强化对玉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进度、成本和质量的监督管理,继续加大政策优惠和支持力度,加强干部和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已建成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管理。特别是在确保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的同时,要全面实施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大力抓好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产业恢复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和和谐家园建设,奠定社会主义新玉树的长远发展基础。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