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
省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省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对完善《政府工作报告》、做好政府工作很有帮助。根据审议和讨论情况,我们对《政府工作报告》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将修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定。
1、报告第1页倒数第6行至倒数第5行“取得了经济向好、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的新成绩”调整为“取得了经济向好、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新成绩”。
2、报告第11页“三”标题“全力推动经济较快发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中“促进”前加“积极”两字,修改为“全力推动经济较快发展,积极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3、报告第5页第7行“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有序开展”修改为“州、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有序开展”,第24页第3行“完成州县政府机构改革”修改为“完成州、市、县政府机构改革”。
4、报告第17页第11行至第12行“带动形成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镇群”中的“城镇群”修改为“城市群”。
5、报告第23页第7行“《宗教事务条例》”前加“青海省”,修改为“《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
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考虑到或过于具体、或过于原则、或属表述重复,就没有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我们将在工作中予以积极关注。
代省长 :骆惠宁
201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