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日期:201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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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席团:
  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请的《青海省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报告和预算草案做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09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7.7亿元,为预算的111.5%,比上年增长22.6%,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84.8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2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4.7亿元,全省总财力为586.2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86.7亿元,为预算的82.2%, 比上年增长33.9%,上解支出0.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99.2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105.1亿元,全省净结余为赤字5.9亿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5.1亿元,为预算的111.3%,比上年增长20.2%,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84.8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2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6.6亿元,减去省对下转移性支出208.3亿元,省本级总财力为307.2亿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15.4亿元,为预算的69.6%,比上年增长51.8%,上解支出0.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91.5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94亿元,省本级净结余为赤字2.5亿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省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各项年度预算收支任务。财力总量不断增加,财政支出规模继续扩大,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支出和民生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在促进扩大内需保增长的同时,加大了对下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财政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和完善有力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全省一系列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财政工作成绩显著。同时,也应该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财政自有财力水平不高,对中央财政的依赖性较强,财政增收的压力很大,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地区之间在享受公共资源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任务很重;政府预算体系、部门预算制度仍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一些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基层财政改革需进一步推进;一些地区和部门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浪费现象仍然存在,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管理工作需继续加强。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预算草案,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98.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2%,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44.7亿元,全省年初总财力为343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安排342.7亿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增长13.7%,上解中央支出0.3亿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7.6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0%,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44.7亿元,减去省对下转移性支出152亿元,年初总财力为120.3亿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20亿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增长14.6%,上解中央支出0.3亿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0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指导思想明确,体现了贯彻中央提出的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预算收入安排积极稳妥,支出结构更为优化,重点更加突出,体现了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大力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符合省委对全省经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预算草案切实可行。建议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青海省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省本级预算草案。
  三、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为顺利完成预算任务,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 进一步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继续认真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的要求,围绕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动经济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认真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财政对企业的扶持力度,把支持企业发展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加大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生态保护投入力度,支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支持发展环保产品、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切实抓好组织收入,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各项重点支出需要。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健全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继续推进农牧区综合改革和发展。扩大政府公共投资,支持推进城镇化进程。保证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认真落实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和推进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继续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加城乡劳动者劳动报酬,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补助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支持开展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继续加大公益文化和群众体育事业的投入,加快推进文化和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安全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投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继续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落实好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改革政策,完善资源税收入管理体制,做好增值税转型、成品油税费改革后续工作。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省直管县”管理方式改革,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提高各级政府财政保障能力。探索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推进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收益的管理,逐步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财政预算精细化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控制结转资金规模,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
  (四)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机制。稳步推进专项资金绩效监督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建立项目支出评估制度,防止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工作,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坚决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使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加强基层财政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提高财政和财务人员管理水平。加大财政、审计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各项财政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