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6年1月14日在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海省财政厅厅长 张光荣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的经济工作方针,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在国民经济继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支稳定增长,圆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收支预算任务,全面实现了“十五”计划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
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33273万元,比上年增加120334万元,增长23.5%。其中,中央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95715万元,增长21.7%;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37558万元,增长25%。
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97569万元,为预算的80.3%,较上年增加324206万元,增长23.6 %。分类看,公共类支出966967万元,增长17.5%;社会保障类支出182940万元,增长12.8 %;经济建设类支出363089万元,增长19.4%;政策性补贴等其他支出184573万元,增长119.4%。
预算执行结果,全省总财力为205438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37558万元,中央补助收入1411587万元(税收返还99000万元,原体制补助98607万元,专项补助60134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383494万元,工资及其他补助2291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5240万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97569万元,上解支出27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354108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417108万元,全省净结余为赤字63000万元。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2005年省本级总财力为118189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6042万元,中央补助收入7649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10904万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26963万元,比上年增长2 9.3%,其中,公共类支出347408万元,增长11.1%;社会保障类支出117887万元,同比增长23.3%;经济建设类支出236111万元,增长15.1%;政策性补贴等其他支出125557万元,增长187.2%。上解支出27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352225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380225万元,省级净结余为赤字28000万元。
全省基金收入完成224514万元,增长93%;基金支出完成199685万元,增长118.4%。其中:省级基金收入完成212588万元,增长145.9%;基金支出完成188694万元,增长257.8%。
2005年的财政工作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一)狠抓收入组织工作,全省财力稳定增长。一年来,我们继续把抓收入、增总量放在重要位置,狠抓财力增长。一是努力营造良好的财税环境,综合运用财政体制、政策和资金等手段支持经济发展。结合各地实际,加大财源建设和培植力度,努力支持做大经济“蛋糕”。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财政收入的组织工作,协调支持执收部门,完善征管制度,依法加强征管,狠抓均衡入库。认真落实煤炭、石油等资源税调整政策,开辟新的收入增长点。三是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项目工作的精神,高度重视青海特殊性因素研究,努力加大争取支持力度。在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2005年,共争取到中央补助收入141.2亿元,同比增长13.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8.3亿元,增长33.9%;专项补助60.1亿元,增长10%。全省可支配财力达到119亿元,增长19%。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重点支出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在财力增长的基础上,坚持向“三农”倾斜、向基层特别是困难地区倾斜、向社会弱势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的原则,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努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首先,进一步夯实工资发放的财力基础。去年省财政两次增加对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55190万元(包括“三奖一补”激励性转移支付20190万元),使当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总量达到97590万元,从而有效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逐步缩小了地区间政府公共支出差距,确保工资发放并消化了一部分政策性欠账。同时,要求和督促各地在县级财政困难进一步得到缓解的基础上,转移支付资金尽可能向乡镇倾斜,以确保乡镇机构正常运转。到去年底省对下各项补助已达到63亿元,其中财力补助41.1亿元,增长25%,大大增强了基层财力,提高了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
其次,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2005年,为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9.4亿元,同比增长17.3%。重点支持为农牧民办实事以及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特别是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农牧民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扶贫整村推进和禽流感防治。同时认真落实免征农牧业税政策,积极兑现种粮农民直补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补贴,进一步减轻了农牧民负担,促进了农牧民增收。
第三,确保了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支出。2005年,全省财政共完成社会保障类支出18.3 亿元,增长12.8%。重点保证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城市低保的资金需要,实行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提高了部分低保对象的保障水平;积极支持再就业工作,基本完成了下岗职工出中心向失业保险的并轨;继续支持国有企业结构调整,解决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企业军转干部待遇和破产企业遗留问题;支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救灾救济和农村牧区特困群众生活及医疗救助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
第四,基本保证了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的资金需求。教育方面,共投入资金20.4亿元,增长33.8%。重点支持寄宿制学校建设、“二期义教工程”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支持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少数民族学生异地办班和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卫生方面,投入资金8.8亿元,增长38.9%。主要用于推进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扩面,实现了覆盖全省的目标;加大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同时,落实了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和奖励扶助政策。保障了“青洽会”等各类大型活动的开展,推动了招商引资。支持政法部门进一步提高装备水平,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青海”建设工作的开展。
第五,重视解决职工收入等突出问题。筹措资金继续提高了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医疗补助标准;支持解决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全省城镇 贫困群体医疗救助问题;实施了低保家庭冬 季取暖救助制度;对部分城市“三无”特困人员给予了廉租房补助;继续增加公用经费,调增了省内差旅费补助标准。
第六,基本保证了重点工程和项目的资金需要。2005年,共下达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和国债转贷资金26.3亿元,增长26.2%。继续发挥财政贴息的杠杆作用,下达基建贴息资金1亿元,带动贴息贷款投资21亿元。下达地质勘探费、科技三项费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3.8亿元,支持资源开发、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三)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省委和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继续坚持通过改革强管理、增效益、促发展的理念,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努力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首先,推进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理顺财政管理体制。为激发财政困难县发展经济、精简机构、控制人员和消化欠账的积极性,按照中央“三奖一补”的政策精神,出台了《关于省对财政困难县(市)财政激励性转移支付奖补办法》。为适应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在西宁、海东和海西等地区开展了“乡财县管乡用”及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其次,深入推进以“金财工程”为依托的技术性改革。继续完善部门预算人员基本数据库,强化了预算编审和监督,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同时积极推进支农、扶贫等资金由国库集中支付的试点工作;在巩固省级单位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稳步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第三,政府采购立法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规程,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青海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建立了《青海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青海省政府采购评标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认真抓好规章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扩大了采购规模,全年采购额达到47亿元,增长14.6%。第四,规范资金分配管理,改变资金拨付方式。完善预算追加的相关制度,探索建立了资金直接到达的机制。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粮食补助价款、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及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资金全都实行了银行代发现金(存折),确保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农业良种、救灾化肥补贴和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补助分别实行了供应券和“管护补助卡”制度,减少了资金流转的中间环节。
(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一手抓财力,一手抓监管”的工作思路和“以查促管”的原则,强化对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运行质量的监督检查,规范财经秩序。一是认真贯彻《预算法》,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二是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制度措施,力求用制度约束和规范理财行为。对预算资金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跟踪落实,认真整改。加大财政性投资评审力度,审减资金16677万元,增长73.8%。三是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在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监督制度并努力扩大试点范围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启动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理省级委派的工作机制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强化了对农发项目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四是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转移支付、社保、支农、教育、国债和生态保护等资金的监督管理,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同时延伸检查了部分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和有效。五是重视财会人员管理工作,教育引导他们遵守职业操守,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对财务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社会中介组织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维护诚信守法的经济秩序。六是强化财政内部监管,认真接受各级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坚持开放办财政,开门办财政的方针,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推动政务公开,不断拓宽对财政工作的社会监督面。加强对财政内部在预算分配、资金管理和内部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努力把依法理财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
总的看,一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部及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各项工作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但冷静分析,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由于企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财源结构不合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培植财源的任务仍很艰巨;一些县级财政还比较困难,集中资金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还比较弱;财政改革进展不平衡,对推进改革的协调、服务工作有待加强;有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松弛,一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不高,损失浪费的问题依然存在,财经秩序需要继续整顿和规范;一些财政干部对新时期财政政策和改革知识学习掌握不够,理财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逐步研究解决。
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委会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对做好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2006年我省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委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落实中央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各项措施。狠抓增收节支,不断壮大财力;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确保社会保障、支农、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需要;不断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深化投融资、国有企业、收入和住房分配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2006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如下:
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安排719000万元,增长13.5%,其中,中央一般预算收入安排346000万元,增长16.9%;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373000万元,增长10.5%。据此,2006年年初总财力118324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73000万元,中央补助收入810247万元(税收返还99000万元,原体制补助98607万元,转移支付补助383494万元,工资及其他补助22914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180539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增长30.1%,其中,公共类支出852710万元,增长26.6%;经济建设类支出102370万元,增长44.2%;社会保障类支出72530万元,增长34.1%;政策性补贴等其他支出152929万元,增长39.9%。上解支出2708万元。
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57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5%。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85400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同比增长8%。
省本级年初总财力预计为45011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6600万元,中央补助收入333516万元。省本级支出安排447408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增加106643万元,增长31.3%。上解中央支出2708万元。在省本级支出中,公共类支出264050万元,增加49950万元,增长2 3.3%;经济建设类支出71590万元,增加21150万元,增长41.9%;社会保障类支出36920万元,增加9360万元,增长34%;政策性补贴等其他支出74848万元,增加26183万元,增长53.8%。
省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232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5%。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7900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同比增长8%。
预计州(地、市)级年初总财力733131万元,州(地、市)级支出安排733131万元。
2006年,全省财政收支安排,主要考虑:收入方面,在全国经济稳定增长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下,我省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随着企业经济效益和税收征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基础。同时,调整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增值税转型试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就业再就业和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以及税收增长的不确定因素等,都将一定程度地影响财政收入的增长。支出方面,按照向“三农”倾斜、向基层特别是困难地区倾斜、向社会弱势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的原则,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增加省对下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支持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和教科文卫等事业发展,支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支持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以及保证重点支出需要等,这些都要财政预算增加支出安排。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安排了今年的收支计划。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今年省级财政在支出安排上,继续适度体现积极。将在稳定现有赤字规模,确保当年收支平衡的基础上,通过增收和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努力增加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投入。
据此,省级支出安排的重点是:
(一)高度重视增加群众收入,支持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优先投资与人的战略思想,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认真落实减轻农牧民负担等各项惠农政策措施,继续重视困难群体的收入保障工作;积极支持推进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度改革和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制度;支持推进医疗保险、住房等方面的改革。对以上增加群众收入的措施,将认真做好财力保障工作。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增加支农专项资金5000万元,增长30.9%。进一步整合各类支农资金,重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支持为农牧民办实事工程;支持农牧区基础设施、结构调整、科技推广、生态保护等项目;支持落实好扶贫整村推进和产业化扶贫措施;加大对农牧民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的支持力度。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的投入力度。增加社会保障支出预算5750万元,增长25.2%。切实安排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低保对象廉租房补助、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生活及医疗救助所需资金,支持就业再就业,逐步解决企业分离办社会问题,不断提高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水平。
(四)高度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继续加大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增加教育专项资金7320万元,增长133.6%。主要用于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贫困生助学金、职业教育、农村牧区中小学远程教育试点工程、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等补助,推进中小学教学条件的改善及高等教育的发展;增加安排公共卫生补助资金4900万元,增长175%。主要用于巩固完善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足额安排计划生育配套经费,确保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和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增加安排文化、体育专项补助1000万元,支持文化、体育产业改革。
(五)积极运用财政政策手段,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一是增加基本建设贴息和项目前期费等基本建设专项资金9920万元,增长34.8%,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小城镇建设和兰西、西格段铁路复线、引大济湟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增加企业技改贴息资金和科技三项费5000万元,增长51%,鼓励和支持企业围绕关键技术和节能降耗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三是增加地质勘探费1000万元,增长58.8% ,支持加快地质勘探步伐;四是增加政府偿债准备金11500万元,增长54.7%,健全政府偿债机制,支持政府信用平台建设,推动多元投融资体系的进一步形成;五是继续支持粮食储备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确保粮食安全。
三、努力工作,确保2006年预算圆满完成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将牢牢把握发展与和谐主题,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合理增长。 在认真分析收入形势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收入计划。继续支持收入征管部门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治税,应收尽收。衔接好即将出台的税制改革相关政策,特别是要抓好税收政策调整后的收入亮点,规范和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保持收入合理增长。继续高度重视和加强项目争取工作,保证中央专项补助不低于去年水平,促进全省财力稳定增加。在继续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分级管理的责任,州(地、市)政府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编制预算,量力而行,不打赤字。按照各级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格执行,规范资金分配行为。对集中资金解决突出问题的政策,将狠抓落实,确保到位。合理调度资金,保证工资、社保等重点支出需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防止花钱大手大脚,坚决反对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实现收支平衡目标。
(二)强化财政资源配置职能,推动经济增长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是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继续运用财政政策、财政贴息等手段,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改善基础条件,努力培植财源,做大经济财政“蛋糕”。扩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同时,加强政府偿债管理,合理利用政府债务。二是增加对创新方面的投入。把技术进步,增强各类经济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作为重点,通过实施税收政策和相关的财务管理措施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大力支持新型工业化、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的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三是贯彻区域发展战略,按照兼顾好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支持重点地区加快发展。要通过财政体制、政策和资金的倾斜,引导生产要素向发展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聚集。四是 进一步调整和落实好资源税政策,从税收制度上逐步理顺资源合理有序开发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关系。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财税政策,鼓励支持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五是建立健全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积极支持生态移民工程,确保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增强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努力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财政的公共服务职能。首先,继续把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牧民增收放在首位,重点支持劳务经济、特色种养业和城镇化建设;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牧区的范围,加快建立基本的教育、卫生、广播电视和计划生育等农牧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尊重农牧民意愿,支持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推动和促进农村市场建设,支持地方金融改革与发展。其次,强化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责任明确的经费保障制度,确保“两免一补”等政策落实到位;调整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支持科技基础平台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巩固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成果;支持特色旅游业的开发,推动旅游经济发展。第三,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支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持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做好优抚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大力支持安全生产和抗灾救灾,逐步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第四,支持完善收入分配政策。认真落实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政策,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制度,落实好改善职工福利的相关政策,进一步解决政策性欠账问题。第五,支持重点流域和重点地区的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加大对城镇环境污染监测和防治的投入。
(四)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强化政府间财政责任。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机制,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一是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和转移支付制度。明确和规范政府间收支关系,努力提高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因素分配的科学化水平,不仅要用于一般性财力分配,而且要广泛运用于其他专项资金分配。落实好转移支付“三奖一补”激励机制,不断增强基层财政实力。二是努力促使事权与财权相匹配。随着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和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进一步合理界定与财权相适应的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使各级政府真正承担起各自应尽的职责,为本地区提供更加有效的公共服务。三是逐步试行“省管县”的财政管理模式。将选择部分县(市)进行“省管县”改革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四是继续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综合配套改革,扩大“乡财县管乡用”的试点范围。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理财能力和管理水平。以“金财工程”为依托,继续推进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努力把管预算和管资产有机结合起来,逐步解决部门间因资产占有不均而导致的苦乐不均问题。继续探索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积极开展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推进国库动态实时监控系统的建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注重发挥政府采购在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导向作用,强化采购监督,规范采购行为,扩大采购规模。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强化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多层次多角度监管财政资金的机制,特别是抓好省对下财力性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注重财政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保障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与监督,把规范与监管结合起来,立足以查促管,落实好专项资金绩效监督制度,扩大绩效监督面;继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理财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坚持开放办财政、开门办财政的方针,建立规范的项目资金社会公示制及专项项目听证制和专家评审等制度,增强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各位代表,2006年,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委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通俗的讲,公共财政是要求政府及其财政提供私人乃至市场做不了、不愿做或者做不好的公共事业保障,比如国防、治安、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道路、桥梁等公共服务或公共设施。我国财政制度的改革方向,就是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作,弥补市场不足、为市场的有效运作创造条件的,为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收入、支出与管理的体系,而且所有的财政收支活动都应当由社会公众经由人民代表大会最终决定,政府作为社会公众决策的具体执行者,体现的是社会公众的意愿。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政府间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接受者可以自主 安排资金用途,目的是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
可支配财力:也叫自有可支配财力,是指本级财政可以自由支配,对本级财政基本支 出进行自主安排的收入。包括本级政府一般预算收入,上级政府给予的各类财力性补助。
专项补助: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国债项目资金:是指1998年以来,中央政府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国家预算扩大安排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这些资金通过发行国债筹措。
结余或结转: 结余即财政收入大于支出的部分。结转即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结余减去结转等于净结余。
部门预算:所谓部门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部门预算既反映部门一般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在部门一般预算中,既反映预算内收支,又反映预算外收支;在预算内收支中,既反映财政部门直接安排的预算拨款,又反映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安排的资金。
综合预算:是指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将各部门的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统筹考虑来安排部门预算支出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
零基预算: 是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零基预算的基本特征是不受以往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影响,一切预算收支都建立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可能来编制预算。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收缴、支付和管理。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降低政府筹资成本。
收支两条线:是指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 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金财工程:是指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及信息处理手段,支撑财政管理的系统工程,是我国电子政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大型网络为支撑,以安全体系为保障,以细化的部门预算为基础,以财政收支全部进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为基本模式,以出纳环节高度集中并实现国库资金的有效调度为特征,详细记录每个用款单位每一笔财政资金收支的来龙去脉。业务上覆盖财政收支管理的全过程,使用上覆盖各级财政部门及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单位。
“三奖一补”政策:是指2005年中央财政按照以奖代补,将中央财政奖励与地方工作实绩挂钩的思路实施的政策。其中三奖:中央财政按照一定的系数,对县乡政府增加税收以及省、市级政府向下转移财力给予奖励;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对粮食主产县给予奖励。一补: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补助。
“两免一补”政策: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一项政策。
“少生快富”政策:就是对符合再生育政策而自愿放弃生育家庭,由政府出钱(或项目)给予奖励,使其能够尽快脱贫致富。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筹资采取中央财政投入、地方财政投入和农民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的目标。
“省管县”:是指建立支持、激励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运行机制。要求在财政预算、决算、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等方面,由省级财政直接到县,减少中间环节;适当调整分配关系,增加县级税收分成比例;随着省级财力的增强,逐年增加对县级财政的投入;实行以奖代补,省对县的专项拨款与各县的工作绩效挂钩等等。省管县财政体制体现出“留利于县、留利于民”的思想,对于县域增强财力,有效破解“三农”等问题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乡财县管乡用:即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 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县级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其主要内容是:取消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由县级财政统一代理乡镇财政总会计账务;取消乡镇财政在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级财政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镇分账户。乡镇所有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上级部门补助收入等直接解缴入县级国库或预算外资金专户。
增值税转型:按照“进项税额”的扣除方式,增值税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只允许扣除购入的原材料等所含的税金,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二是所有外购项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内,所含税金都允许扣除。通常把前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后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其核心内容是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当然,这将相应减少财政收入,但有利于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国产品和进口品平等竞争,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升级和提高国产品竞争力。
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财政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政府债务: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要按照协议或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资金的偿付义务。应涵盖省、州、县三级政府债务,可划分为显性债务、隐性债务两种类型。显性债务一般包括外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借款、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拖欠地方行政单位人员及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国有粮食企业亏损新老挂账、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隐性债务主要指地方政府担保或旧体制下最终风险转嫁由政府承担的债务,具体有: 政府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在政府默许下由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所属机构或单位举借的用于地方公共支出的债务以及在经济转轨时期和政企不分的情况下,地方国有企业难以偿还的债务和某些金融风险转嫁由政府承担的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