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6年1月17日在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05年,全省检察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委会精神,按照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突出检察工作主题,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严打”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去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667人,同比上升4.7%;提起公诉4105人,同比上升7.4%。
1、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涉毒、涉枪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2828人,提起公诉3200人。强化领导,加大力度,对重特大案件挂牌督办,落实责任,限时办结。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马泽英等17人特大非法运输、买卖枪支案件,法院一审判处马泽英等四名被告人死刑,其他案犯分别受到法律的严惩。
2、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配合,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得到查处。共批捕涉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49 人,提起公诉59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谢锡泉等5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1.19亿元,造成国家税收流失1700万元,法院一审判处谢锡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3、切实加强批捕起诉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水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和程序关,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加强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制定了《青海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实行办案质量预警机制的规定》,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普通刑事案件不诉率由2003年的5.3%下降到去年的1.6%。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赌博”、“打击涉枪犯罪”、“禁毒”等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二、加大办案力度,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省委、高检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办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去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4件18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100件120人,挪用公款案37件42人,渎职侵权案15件16人,其他案件2件2人。
1、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57件,其中50万元以上大案12件,立案侦查县处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0件。大案要案数占立案总数的48%。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西宁市城南新区建设总公司副经理解冰受贿51万元案,法院终审判处解冰有期徒刑10年。海南州国土资源局原党委书记曼拉仁青受贿27万元,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2、在国有企业、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查处了一批窝案串案。共立案侦查68件79人。其中,国有企业43件52人,医疗卫生系统11件11人,立案侦查贪污挪用低保金、土地征用款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14件16人。检察机关查办的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工作人员马亮挪用公款193万元案,法院一审判处马亮有期徒刑13年。从此案入手,又查处贪污挪用公款案5件5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积极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开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在《青海日报》开设专栏,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宣传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海西州大柴旦公安局在办理李士清一案中,滥用职权、违法办案,造成当事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4、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依法、文明、公正执法贯穿办案全过程,广大干警的程序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对自侦案件不起诉决定实行上级院审批制度,自侦案件起诉率由2003年的67%提高到去年的91%。认真落实《青海省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加强对侦查工作的内部监督,严格办案程序,强化案件管理,提高办案质量。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1、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按照“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监督原则,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32件32人,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6件25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9件12人。决定追捕、追诉13人,依法纠正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
2、强化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 在审判监督中,注重运用抗诉手段,依法纠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量刑明显不当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8件。在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中,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59件,提出抗诉2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对154件正确的判决,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在刑罚执行监督中,纠正不符合减刑、假释规定的案件8件8人,进一步完善超期羁押通报和预警制度,连续三年保持了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
3、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正确对待群众诉求。去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678件,受理申诉案件532件,已全部审查处理。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共排查涉检信访案件38件,已办结35件。对其中12件重点涉检信访案件实行省院领导包案督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限定时间,已全部办结。
四、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巩固、规范、提高、拓展”的要求,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针对案件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目前,已与交通、税务、金融等行业的358家单位建立了预防共建关系,参与监督11项重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二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发出检察建议31件,写出专题调研报告21份,开展警示教育73次。原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多康在服刑期间对犯罪的忏悔和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建议,印发预防共建单位,进行警示教育,引起了强烈反响。三是加强预防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检察机关关于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开展“三抓三看”的暂行办法》、《检察机关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实施意见》,与监察厅、建设厅共同下发了《青海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为规范建设市场经济活动,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1、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省检察机关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始终把思想发动、提高认识贯穿教育活动的全过程,精心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在深入开展党性分析评议的基础上,认真整改与先进性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广大干警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2、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对查摆出的执法不规范等8个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整改,修订完善了151项规章制度,组织全省1428名干警进行法律知识统一考试,派出13个督查组,对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影响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初步得到解决,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有了进一步加强。
3、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开展以提高业务技能为重点的专业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培训干警1600人次,选派182名业务骨干到省内外政法院校、检察机关学习培训。为提高出庭公诉水平,组织了136个考核庭,8个观摩示范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通过培训,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4、基层检察院建设进一步加强。 认真贯彻省委、高检院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要求,以业务工作为中心,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城西区院、化隆县院荣获全国先进检察院称号。两名干警分别荣获青海省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卫士”、“优秀青年卫士”称号。在中央、省委、省政府和高检院的大力支持下,检察机关装备建设得到加强,“两房”建设进一步加快,办案经费逐年增加。去年为全省检察机关配发业务办案侦查箱、多媒体示证系统32套,办案用车54辆,基层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办案条件有了明显改善。
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不断推进检察改革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一是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各试点院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创造条件,确保人民监督员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督权。去年,对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监督结案24件,充分发挥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二是开展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出庭公诉多媒体示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诉改革试点等工作。三是制定了《检察机关案件线索管理暂行规定》、《检察机关自侦、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加强工作配合和制约的若干规定》等25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促进执法公正。
七、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坚决贯彻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后,省院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了专门研究,制定措施,认真整改。在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中,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件,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和高检院的工作部署,法律监督能力不断加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执法形象不断改善。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干警的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 地区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大,突破案件能力不强;基层院专业人才缺乏,检察官断层问题突出;科技强检缓慢,经费装备不足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根据省委十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今年全省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委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进一步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落实检察环节上维护稳定的各项任务。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认真查办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金融、税务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注重查办贪污、挪用土地征用款、低保金、职工安置费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化案前预防、案中预防、案后预防,促进预防工作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能力。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切实解决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更好地促进检察机关公正、严格、文明执法。
四、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按照“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要求,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在集中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同时,继续把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引向深入,抓出成效。深入开展以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以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促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的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建设“平安青海”、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我省“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