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日期:20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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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省本级预算,同意省财政厅厅长张光荣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青海省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2004年财政预算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在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委会精神,紧紧抓住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发挥财政调控职能,加强资金监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为实现2004年财政预算,支持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