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主席团:
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张光荣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青海省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结合会前初审情况对预算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32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3%。加上中央补助收入90101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7446万元,全省总收入为1301061万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200298万元,比上年增长1.2%,若扣除国债专项资金下降因素,比上年增长9.5%。上解中央支出27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8055万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162055万元,全省净结余为赤字64000万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9700万元,比上年增长9.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48895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7432万元,省本级总收入为726083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26107万元,比上年下降1.9%(主要是受国债专项资金下降因素的影响,经济建设类支出比上年下降11.4%所致),上解中央支出27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97268万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126268万元,净结余为赤字29000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真分析了我省2003年财政收支状况,认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在推进财税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加强财源建设、严格依法治税、积极组织收入、筹措和调度资金、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主要税种增幅加大,可支配财力继续增加,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公共财政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支持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较好地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但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支出压力继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二是一些州、县财政困难,财政运行压力较大;三是有的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挤占、挪用甚至损失浪费现象依然存在;四是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以上这些问题,应当引起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预算草案: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5587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0%,加上中央补助收入481890万元,预计全省年初总收入为737760万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735052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增长13.8%。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700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下降3.9%(主要是受财政管理体制调整的影响),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25060万元,预计年初总收入为292060万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289352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增长14.1%。
财经委员会在分析当前我省经济发展状况的基础上,认真审查了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预算草案,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预算草案,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指导思想明确,预算总体安排比较合理,符合我省实际,为实现预算所采取的措施是可行的。建议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省本级预算草案,同意省财政厅厅长张光荣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青海省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为了更好地完成2004年的预算任务,做好财政工作,财经委员会建议:
(一)充分运用财政职能支持财源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切实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结构和调节收入等职能,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培植后续财源,不断壮大全省综合经济实力。
(二)加强税收征管。全省各级财税部门要密切配合,继续重视和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狠抓税收收入征管,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做到应收尽收;在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税源和税种监管的同时,重视和加强对零散税收的征收工作;要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种偷税、逃税、骗税以及擅自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
(三)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保重点”的支出原则,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同时,加大对农牧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重点支出的投入。继续集中资金解决突出问题,安排好社会保障支出,巩固“两个确保”成果,衔接好“三条保障线”,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珍惜使用财政资金。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与本地财力相适应,坚持量力而行,反对铺张浪费。
(四)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前编制预算、细化预算内容、规范部门预算和改进部门预算报送内容,逐步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清理和规范行政性收费,凡是能纳入预算的,都要纳入预算,积极探索全口径预算管理。切实抓好省对州(地、市),州(地、市)对县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完善和衔接工作,确保新体制的平稳运行。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操作程序。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要继续规范财税管理,加强财政监督,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分析评价,促进财政支出效益的最大化。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