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3年,全省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加强审判工作,探索司法体制改革,抓好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为保障我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以“严打”为首要环节,以化解矛盾为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综治措施。去年1—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28700件,办结25155件,同比上升3%和8.6%。其中办结一审和执行案件23262件,同比上升9.4%。
突出打击重点,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344件,结案率91.2%,判决生效罪犯2842人。从重从快惩处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拐卖妇女儿童及涉枪、涉毒、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结这类案件1713件,判决生效罪犯219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罪犯占29.4%。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妨害社会秩序犯罪,审结涉税、走私、金融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及妨害“非典”传染病防治犯罪案件33件,判决生效罪犯33人。依法严惩腐败行为,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8件,判决生效罪犯67人,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13人。在判处人身刑的同时,注重适用财产刑,依法判处财产附加刑1253人。
坚持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权的原则,正确适用法律,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38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有法定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其中42名被告人免除处罚。吕东、赵占宣被指控抢劫一案,查明赵占宣共同犯罪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依法撤回了对赵占宣的起诉。
依法调节民事法律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审结一审民商案件14934件,结案率87.7%,诉讼标的36亿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案件7899件,侵权、损害赔偿案件2051件,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案件252件,促进家庭和社会成员间建立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审结企业破产、改制案件78件,依法处理国有企业在所有制和分配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企业资本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审结合同、金融纠纷、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案件4058件,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公平竞争与诚实守信的市场管理秩序。审结农牧区涉及土地、草场承包经营及侵害农牧民权益案件34件,维护农牧民合法利益,推动农牧区经济快速发展。
依法审理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71件,结案率86.8%;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345件,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件,结案率80%,决定赔偿15.2万元。使蒙冤受屈的公民切实获得司法救济。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进一步健全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对辖区执行工作统一领导机制;通过提级、委托和指令执行,进一步加大跨地区案件执行力度;采取对被执行人财产强制审计、转让无形资产、以物抵债、执行和解等方式,努力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地实现裁判确定的当事人权益。执结各类案件5813件,执结标的5.3亿元,执结率86%。
全省法院立足审判工作,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公开审判制度,组织公开宣判;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108场(次);坚持巡回办案,送法下乡,审务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加强诉讼调解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依法妥善调处纠纷,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的占38.1%。深入监所依法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549件,促进罪犯改造。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依法判处未成年罪犯244人。全省法院有4个少年审判庭被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受到团省委等单位表彰。认真负责地提出司法建议,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综合治理意见。
二、继续深化法院改革,建立健全公正高效的审判运行和管理机制
2003年全省法院基本完成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法院改革向深层次推进。
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坚持法官居中裁判,不断强化庭审功能,完善控辩式、诉辩式庭审方式,充分发挥参与诉讼各方的作用,提高庭审质量。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范围,推进普通程序简化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占一审案件的73.1%,同比上升7.9%。严格执行两高一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占一审案件的32.7%,同比上升6.8%。继续改进裁判文书写作,增强分析证据、阐述法律适用的逻辑性和说理性,提高裁判的公信力。
不断推进审判管理机制和机构设置改革。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对各类案件进行跟踪管理和催办、督办,强化对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制约。海南州两级法院实行审限“提速”和“金天平案件质量评查认证”管理办法,不仅实现了无超审限案件,而且使各类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在法定审限内缩短了37.1天,一审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了1.3%,审判质量明显提高。人员编制较少的牧区基层法院,在“三个分立”的基础上,优化整合审判资源,设立综合审判庭,提高了审判效能。
大力推行审判组织和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合议庭功能,加强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主持庭审、组织合议、签发法律文书的权责。试行人员分类管理。推行法官助理试点、书记员单独序列和司法警察聘用制度。继续加强干部交流。省法院选派1人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黄南州两级法院选派23人到省法院、西宁地区法院挂职锻炼,全省法院选派15人赴广东、辽宁法院学习锻炼。
大胆探索审判制度改革。认真推行诉讼证据制度改革。规范审前程序,加大庭前证据交换展示力度,按照证据规则要求引导和规范诉讼活动,提高了法官审查判断证据的综合能力。深化立案、审判监督制度改革。严格再审立案条件,规范再审审理程序。经审查决定立案再审161件,占申请再审案件的29.7%,审结131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52件,占39.7%,同比上升2.6%。既维护了生效裁判,又依法纠正了错案。
三、认真开展教育活动和司法大检查,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根据最高法院部署,认真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和“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法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进一步明确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组织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在全面深刻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髓、运用科学理论武装思想、指导司法实践上狠下功夫。把是否符合“三个代表”要求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标准,把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作为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深化了对“公正与效率”主题的认识,增强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司法审判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10个法院和30名法官分别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全国妇联和省委政法委表彰奖励。
查找纠正了司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针对社会关注的司法活动中的热点、焦点问题,采取自查与他查、切实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对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质量和效率、有无《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的行为”和司法保障服务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抓好案件评查环节。共查案件15970件,有问题的案件284件,占1.8%。按照立整立改原则,对程序和法律文书方面的一般性问题,通过检查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对错判案件依法纠正,对严重违反审判纪律、违法裁判的5名法官给予严肃处理,4人受到行政处分,1人被清调出法院;对法官管理和教育培训等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加以解决。省法院按审判业务分类制定了《案件质量与效率考评细则》,清理、修订、完善78项规章制度,法院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了司法公正。全省法院在受理案件数同比上升3%的情况下,审结率、执结率分别达88.2%和86%,增长了3.3%和8.4%。二审案件改判及发回重审率下降了1.8%。通过认真清理超审限案件,实现了无刑事超审限案件和超期羁押被告人,受到最高法院表扬。
审判作风明显改进,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得到落实。全省法院不断丰富和完善省法院出台的20项司法为民措施。发挥立案信访工作“第一窗口”的作用,印发“诉讼指南”,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妥善处理告诉、申诉、非诉来信来访15472件(人次)。对社会弱势群体继续实行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对892件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257.2万元,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西宁市两级法院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海东地区两级法院成立“农民工维权速裁法庭”,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全省法院快立快审、及时执结193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3309名民工追回219万元“血汗钱”。省法院建立缠诉、上访老户和群体性涉诉特案审查机制,赋予当事人选择法官的权利,在深入审查案情、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做好息诉服判工作。
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教育活动中切实负起第一位的政治责任,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深入审判一线,审理重大复杂案件,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深入基层,坚持领导联系点制度,调查了解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实际,积极开展有成果的调研活动,增强决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上级法院加大协管力度,配合地方党委完成基层法院换届选举工作,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提高。继续开展以法律“专升本”学历教育为主的教育培训,798人即将完成法律专业“专升本”学习;着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136人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加大法官培训力度,871人参加任前培训和在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法》惩戒制度,制定了《人民法院严明纪律的七条规定》,对进一步规范法官职务行为,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自律、自警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全省法院在教育活动中开门纳谏,广泛征求党政机关、人大代表、律师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61次,发放征求意见函5331份,进一步强化了外部监督。同时认真办复人大机关转交办案件、代表建议案和“代表直通车”信件156件,邀请547名代表旁听103件案件,确保了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公正行使。
两庭和物质装备条件明显改善。全省14个法院新建的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落成启用。11个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获准立项,总建筑面积12300平方米。省法院和最高法院、各中级法院一、二级计算机局域网初步建成。35个法院配置计算机局域网设备293台,27个基层法院计算机局域网正在建设。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法官职业化建设力度不够,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超审限案件仍然存在,个别法官违反审判纪律,接受当事人吃请,不遵守司法礼仪,对待人民群众态度生硬,办案经费不足。对这些问题,我们要继续努力解决。
各位代表:
2004年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五”计划目标的重要一年。全省法院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十届三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政法工作会议及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抓好三件大事,加强基层基础和办公现代化建设,为维护我省社会政治稳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把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根本指针,也是人民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抓好三件大事,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强大思想武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不断完善和努力创新司法为民的措施和方法,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贯穿和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切实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和诉讼调解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活动的透明度,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更贴近人民群众。
二、全面加强法院工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保障
坚持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全面加强司法审判工作。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群体性涉诉事件的发生,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依法及时处理民商事纠纷,切实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促进基本经济制度完善;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保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合法开发利用,促进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重视“三农”问题,加强对农牧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强对城市职工、进城务工人员、老人、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三是认真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妥善化解行政纷争,促进政府不断完善依法调节经济、监管市场、管理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四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依法执行,文明执行,注重执行的社会效果。五是加强调查研究,善于从司法审判中发现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的热点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和司法建议,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程序制度,科学设置诉讼程序。探索建立案件质量与效率评查体系,科学合理界定公正与效率评判标准。强化法院司法管理机制,完善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以法官管理为中心的法院队伍分类管理制度,以“两庭”建设为中心的司法装备管理制度,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司法政务管理,不断提高司法管理水平。加强审判监督改革,规范司法监督和指导,逐步建立灵活多样、符合审判权内在运行规律的工作机制。探索审判组织设置、法官职业保障等深层次法院体制改革问题,促进相关立法和司法政策的调整和完善。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法院司法队伍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广泛开展“两个务必”教育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建成紧密联系实际,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公正司法,具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集体。进一步加强市场经济、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适用法律的水平和审判技能。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现代法制意识,保持清正廉洁,加强自身修养,遵守司法礼仪,约束业外活动,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建立一套使被管理对象“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防止滥用审判权和执行权。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清除腐败,纯洁法院队伍。
坚持抢抓机遇,不断加强法院司法物质保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人民法院提供了大发展的新的历史机遇。全省法院要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下,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诉讼费管理,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并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加快计算机局域网建设,提高司法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抓紧落实“两庭”建设国债资金投资补助建设项目,努力把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省法院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坚决维护改革开放稳定大局,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富民强省、建设小康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