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财经委员会在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积极探索以“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为路径的科学发展模式,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五年来,财经委员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和批准了13件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协助常委会开展了3次执法检查,听取了9次政府专项工作汇报和19次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报告。财经委召开了46次会议,提出了59份审议、审查报告,听取了49次政府有关部门的汇报,组织开展了30次调研及视察活动,对2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编发了人大财经信息40余期。回顾和总结这五年,是我们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的五年;也是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把人大财经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的五年。
一、以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积极开展经济立法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紧密结合青海实际,围绕全省经济工作大局和改革发展中急需规范的事项进行立法,突出法规的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本届财经委把劳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一是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抓关键领域的立法。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不断凸显,只有尽早用地方性法规加以规范,才能消除障碍,促进发展,使经济发展走上良性发展轨道。我们针对旅游产业在全省经济成份中的比重愈来愈大,适时抓了促进旅游业管理立法;针对市政公共设施特许经营亟待规范的问题,抓了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立法;针对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抓了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针对劳动力市场存在较多问题,抓了劳动保障监察立法;针对改善城镇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加快发展基础的需要,抓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立法等。二是提前介入,深入调研,着力增强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在法规草案的起草阶段,主管领导参加立法领导小组,承办人员及时到相关单位和部门调研,深入了解实际情况,与起草责任部门共同研究、讨论,并针对重点问题开展调研和论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法规草案提交审议审查前,广泛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州县人大、人大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在立法工作中,既注意与上位法相衔接,又注意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这些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和实施,较好地解决了发展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维护了市场经济各方面的正当权益,为我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三是坚持“立、改、废”并重,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原有的地方性法规与新制定的上位法不一致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的情况时有出现,不利于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影响了国家法制统一性和法律体系的协调性。因此我们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把修改、废止旧法规和制定新法规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2010年按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对财经委负责联系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财经委审查提交的打包废止提案6件、打包修改提案9件、列入以后年度立法修改7件,提交了对《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审查报告。2011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开展了自治州、自治县单行条例的清理和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专项清理,建议对自治州、自治县单行条例修改5件;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修改1件;对专项清理报告中的25件地方性法规,建议修改3件;无清理意见22件。向常委会会议提交的两项法规清理审查报告均顺利通过。四是首次开展了立法评估工作。电力支撑了青海经济的发展,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为检验法规实施的效果,2009年根据主任会议安排,我们对已实施两年多的《青海省供用电管理条例》开展了立法评估工作,在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由委员会抽调专人负责,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调研,力求全面了解和掌握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矛盾,有力地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对条例的制度设计和规范内容以及实施以来的成效进行了客观评价,指出了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今后工作的对策及建议,达到了评估工作的预期目的。
此外,财经委认真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制委做好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先后对预算法、保险法、循环经济法等十余件法律草案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及时综合上报了修改意见。
二、以注重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认真开展经济监督工作
五年来,我们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年度经济工作重点开展了经济监督工作。
(一)依法履职,认真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加强对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人大财经委员会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人大财经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我们结合本省的实际,积极探索和规范对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程序,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努力提高监督实效。五年来,财经委除了做好对年度计划、预算报告,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决算报告、审计报告、1-10月预算执行报告等的监督工作,还在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实现了有所改进、有所创新、有所提高。一是认真开展了“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根据监督法规定,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审议省“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列入监督计划。这是人大一项全新的工作,工作内容新,涉及面广。为确保审议工作取得实效,财经委高度重视,努力做好组织实施。首先,明确审议重点。围绕推进生态立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题,确定了将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各项指标完成进展情况、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审议“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重点。其次,加强与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年初即在对口部门联系会上向政府部门通报审议工作安排,在听取政府部门关于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汇报后,及时与政府部门沟通,提出审议工作方案,明确审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审议重点、目标要求、工作安排和方法部署等。为保证审议工作效果,常委会进行审议前,财经委员会对评估报告进行初审,政府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对评估报告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常委会审议。第三,精心部署安排。为保证规划纲要评估报告审议工作顺利进行,审议工作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开展了前期联系准备、省内调研、进行初审和形成审议意见等阶段性工作。由于准备充分,重点突出,工作扎实,这次规划中期评估的审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推动规划的全面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针对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资金结转结余较大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连续几年建议政府要严格执行预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减少结余结转资金,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建议引起了省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了多种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财政预算执行率逐年提高,2011年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执行率达到93%以上,达到了历年最高水平。为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2011年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以支出绩效为重点,涉及预算编制、执行与监管各环节的“一主四辅”办法,对财政支农、教育投入等重大专项开展绩效考评,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积极推进财政预算改革,强化部门预算,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我们始终把握住财政预算改革的方向,近两年,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审查中提出要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快建立更加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和稳步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得到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从2011年开始,我省在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预算的基础上,试编国有资本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2年10月上旬,省财政和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部门及检察院和法院,除玉树、果洛、黄南外五个州地市本级财政和预算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社会各界和媒体给予了关注。
(二)围绕中心,深化经济监督工作。五年来,财经委始终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贯彻落实扩大内需工作、建设两型社会等重点工作,配合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深化经济监督工作。
针对玉树遭受重大地震灾害的突发情况,财经委及时调整了工作计划,建议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报告》、《关于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情况》,为了掌握真实情况,财经委组成调研组,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赴玉树深入调研,详细了解情况,提出了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并起草审议意见转送省政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把以人为本、尊重科学、保护生态、促进团结贯穿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全过程,科学重建,廉洁重建,有力地推动了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作。
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有针对性开展工作。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推动非公有制发展,缓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冲击。2009年,财经委及时建议常委会会议听取了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宏观指导,提高政府效能、着力解决融资难等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近年来,在全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我省地方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金融改革稳步推进,金融监管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中一支不可或缺的新生力量。2011年,我们及时建议常委会会议听取了我省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财经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强化金融意识,提高金融工作领导能力,采取分类指导,做大做强地方金融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意见建议,并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整理成审议意见及时转送省政府,政府对审议意见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从而更加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政策,加强交通建设情况监督。 “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我省交通建设呈现出新一轮建设热潮。财经委员会及时抓住政府工作重点,围绕新开工的交通建设重点项目开展调研,并根据调研了解的情况整理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好这个议题提供参考。
(三)关注民生,深入开展执法检查。2010年,我们开展了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调研,2012年又开展了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通过以上调研和检查,详细了解了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和运行、困难群众的生活现状和低保资金的发放等情况,形成了《关于社会保险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向常委会主任会议做了汇报,提出了增加社会保障投入、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水平、推进养老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大力促进就业、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等项建议,推进了我省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效执行。
2009年,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财经委承担了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我们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一次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一次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行动,一次体现执政为民的行动,一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和实施好这次执法检查,在注意改进方法的同时,着重做好调研准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检查整改等环节的重点工作,力求突出实效。执法检查工作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充分肯定,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三、以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和意见,是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体现。办理财经类议案和代表建议,是财经委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近年来,我省物价长时期处于高位运行,人民群众反响强烈。2011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建议交办的要求,财经委围绕民生热点方面的内容,认真筛选代表建议,确定了具体督办《关于在县一级设立省级财政补助地方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带领专题调研组赴省财政厅听取专题汇报,了解情况。为了有效筹集物价调控资金,建立长效的价格调节机制,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省发改委和财政厅等部门研究制定了《青海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使财力薄弱,县级政府无法发挥价格调控和监管作用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督办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了委员会与代表的联系、畅通了监督渠道、促进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以加强自身建设为重点,努力发挥各方面的作用
财经委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和法律学习。健全委员会理论和法律学习制度,经常性地开展有关政治、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学习,以适应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及其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使职责的水平。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制订议事规则,提高办事效能。在履行职责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工作绩效。三是加强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兄弟省市人大财经委的学习交流,注重吸收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主动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2011年成功承办了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13个省(市、自治区)参加的第二十次西北五省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得到了常委会领导和外省参会人大的一致好评。四是加强与州县人大相应专工委的联系交流,重视发挥州县人大在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中的支持、配合作用,推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人大财经工作面宽、点多,但工作力量有限。要把工作做得更有深度,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就必须畅通民主渠道,汇集多方智慧。我们注重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作用。财经委坚持重大事项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提倡和鼓励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各项立法、调研任务由一、两名组成人员领衔,自主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推进本届人大财经工作起了关键性作用。鉴于我省的实际情况,财经委办公室、计划预算处在工作中承担了保持各方面的联系沟通、组织具体活动、搜集整理资料、协调促进意见落实等大量日常工作,为专委会履行职责创造了必要条件,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员的作用。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设立了计划预算审查咨询委员会,年度计划预算审查、立法、调研等重大工作,他们都积极参与,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工作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人大财经工作,必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把握工作方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密切联系,发挥作用,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提升素质,加强协调,着力提高工作水平。五年来,财经委员会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如何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更有效地开展人大财经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创新;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主动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计划预算审查方式需要不断探索和改进等。
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即将选举产生。我们坚信,新一届委员会必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为深入推进“两新三区”战略,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