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席会议的代表、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报到后由大会秘书处分别发给相关证件。进入会场和住地时,请一律佩戴证件。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会议证件,不得转借,请妥善保管;参加会议活动时,请自觉接受执勤人员的检查;证件如有遗失,请及时通知大会秘书处会务组,经审核同意后由保卫组及时补制证件。
二、出席大会全体会议时,住在胜利宾馆和青海宾馆的代表、列席人员由各代表团组织前往会场。住在西宁宾馆的代表和列席人员由各代表团组织乘坐大会秘书处统一安排的车辆前往会场。
因西宁市城区车辆较多、交通拥挤严重,请自行乘车前往会场参加全体会议和分团(组)会议的代表和列席人员,妥善安排好行车时间,务必于上午8时30分、下午2时30分前到达会场,确保会议按时顺利召开。
三、大会采用电子签到系统,代表和列席人员出席大会全体会议时,必须将证件佩戴在胸前明显位置并从指定入口进入会场,按大会会场席次图的排号就座;预备会议不按席位就座,请代表在大会堂12排以前就座,列席人员在12排以后就座。本次开幕大会将进行现场直播,请认真阅读“现场直播注意事项”。
四、为保证大会的安全,大会会场前厅内设置了电子验证、安检门、X射线机等安检设备。与会人员参加会议时,请依次通过验证门、安检门进入会场,所带包箱、设备等物品须经过X射线机检验后方可带入会场。
五、进入会场后,请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关闭;大会开始前5分钟,除大会摄像记者外,其他人员请勿拍照、摄像。
六、大会会场席位设有四种语言的“译意风”。一号是蒙古语,二号是藏语,三号是土语,四号是撒拉语,请戴上耳机,自行调节红外线接收器上的号码选用语种。需要耳机的代表由各代表团工作人员登记后统一到大会秘书处总务组办理借用手续,会后由各代表团工作人员负责收齐统一归还。使用耳机的代表请注意爱护,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
七、本次大会表决议案和通过决议、决定采用按表决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表决器使用说明”已编入会务册,请认真阅读。
八、会议期间要加强保密工作,凡是尚未公开的会议文件以及大会内部情况,都属于保密范围,任何人都不得向外泄露。会议文件不得擅自外传、复制,不要携带文件到非会议场所。会议要求收回的文件,请在闭会前退大会秘书处会务组发文室,不得带走。
九、各代表团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涉密计算机的管理,防止网络泄密。会议文件在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和处理,严禁在互联网上传播或传递公文;存储会议文件所使用的磁介质、光介质等各种载体应视同纸介质文件进行严格管理。
十、严禁携带武器、弹药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会场。出席会议的代表和列席人员所带武器,须交大会秘书处保卫组保管,重要财物,可交大会秘书处总务组保管。
十一、代表和列席人员在会议期间不要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向代表团负责人请假,并及时告知大会秘书处会务组。
十二、大会在胜利宾馆和西宁宾馆设有医疗室,向代表、列席人员和随团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凡代表、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中享受医保就诊的,医药费交现款,凭收据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不脱产人员就医的,凭大会记账单就诊,医药费由医疗室凭处方、收据向大会秘书处总务组报销。
十三、按照胜利宾馆、青海宾馆和西宁宾馆的规定,会议期间以团(组)为单位领取住房磁卡钥匙并预交押金。磁卡钥匙请妥善保管,会议结束后交回磁卡退押金。
十四、会议期间宾馆的长途电话费等收费服务项目由个人自理。房间内的物品损坏或丢失,由本人负责赔偿。
十五、各代表团超出规定多带的工作人员和司机,大会不安排食宿,请自行解决。
十六、大会秘书处保卫组按规定发放车辆通行证,准予进入会议中心和住地的车辆凭通行证通行,服从指挥,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
十七、遵守大会作息时间和门卫制度,按时归宿;开会时间一律不要会客,在住地会客的请填写会客单。会议期间严禁酗酒猜拳行令,严禁打麻将、玩牌和赌博。
十八、注意防火安全,不要卧床吸烟;提高警惕,防止物品丢失和被盗,离开房间要锁好房门;外出活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