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日期: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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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席团:

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请的《青海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4年,面对严峻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超出预期的多重压力、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发展大局,全面深化改革,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实现了经济发展平稳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生态建设明显加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民生保障逆势提速、对外开放水平提高、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较好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和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调整后的目标任务。同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稳增长面临挑战;投资持续增长动力不足;面对新常态,调结构面临项目、人才、技术的多重压力。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精神,主要预期目标符合我省实际,与“十二五”规划的年度目标相衔接,遵循了“生态保护第一”的新要求,坚持了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抓住了调结构主攻方向不偏离,体现了持续改善民生力度不减弱。落实计划的工作部署重点突出、措施可行。建议大会批准《青海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执行计划过程中,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三区建设”战略任务、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组合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开局打下良好基础。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要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为我省今后持续发展提供动力。要深入研究国家政策,瞄准投资方向,在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生态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领域实施一批强基础、利长远、优结构、惠民生的重大投资项目,为今后快速发展打好基础。同时,在工业、农牧业、服务业、文化旅游、物流等领域研究推出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方面的项目,加大投融资力度,切实加快我省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步伐。

二、坚定不移推进结构调整。调结构依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主攻方向,要坚持把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转变,努力做到经济发展量增质更优。以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为着力点,发展壮大优质特色农牧业产业规模,提高特色农牧产品比例。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充分利用市场倒逼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产业基地平台,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构建循环经济工业体系,协调实施好“双百”工程、100个重大技术进步和100个企业技术创新等项目,努力形成一批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打造服务业增长新引擎,完善现有服务业政策扶持体系,推动新兴业态发展壮大,加大对物流、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电子商务等服务业的扶持力度,逐步增强服务业的支撑作用。

三、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省被列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地位至关重要。要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生态保护第一”的新要求落实到规划编制、项目确定、环评审批、工程实施、企业生产等各方面。认真开展三江源一期工程竣工验收、评价及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继续推进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二期和祁连山水源涵养、东部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注重高原湿地保护、沙漠化防治、高寒草原建设、东部地区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的生态保护和建设。研究和完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的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继续抓好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之以恒地加大对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工业及生活燃煤污染源的治理,努力达到预期效果。

四、千方百计增进民生福祉。在经济减速、经济结构调整深化、财政收入增长压力加大的形势下,要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支持自主创业,强化就业援助,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等计划,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坚持区域攻坚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统筹推进行业、社会扶贫。创新机制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规范保障性住房分配,推进“两房”并轨运行。全力推动医疗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基本养老和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提高保障水平,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加强市场监管,做好物价调控,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