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报告的具体修改意见有2条,均予采纳。
1、报告第2页第1行“分别居全国第4位和第2位”,修改为“增速分别居全国第4位和第2位”。
2、报告第15页第2行“最大限度地保企业保市场”,修改为“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激发内在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3、鉴于国家明确要求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不作排序,对财政金融工作不下达考核目标,《政府工作报告》在公开发表时再作四处修改:删除第1页倒数第3行“增速位居全国第10位”,删除第2页第1行“增速分别居全国第4位和第2位”;将第24页第13行“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增长10%以上”修改为“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持续增长”,第25页第5行“社会融资规模增长10%”修改为“社会融资规模稳定增长”。
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提工作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办理,有的在工作中予以落实,有的在编制“十三五”相关规划时统筹考虑。
省长 郝 鹏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