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本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1998年省本级预算,批准省财政厅厅长贾国明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青海省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本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1998年财政预算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强化预算约束。要继续深化和完善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鼓励各地区争先发展,加快财源建设的财政机制。要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要继续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坚决控制支出过快增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依法加强对预算外资金和基金的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牢把握大局,同心同德.开拓前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动员和依靠各族人民群众,为实现我省1998 年财政预算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