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格桑多杰副主任代表青海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五年来,青海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牢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工作大局,在地方立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会议对青海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抓住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决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根据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快地方立法特别是经济立法的步伐,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要把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加强代表工作,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全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