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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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刘晓检察长作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认真贯彻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放在首位,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查办贪污贿赂、读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要继续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执法,维护公正司法和法律的尊严。要从严治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省,促进和保障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