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日期: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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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新世纪开始,青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面临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纲要》(草案)是根据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制定的,是青海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对全省在“十五”期间夯实发展基础、加快构筑特色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行了总体规划,体现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九五”成就和问题

        “九五”时期,全省各族人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完成了“九五”计划的主要目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

        ——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综合实力增强。预汁“九五”期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8%, 2000年达到263亿元,提前一年实现了翻两番的目标。经济增长长期落后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的状况得到扭转。

        ——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预计“九五”期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574亿元,年均增长25.2%,比“八五”增长1.9倍,是青海历史上投入增加最多的时期,投资增长有力地拉动了经济增长。农田水利、交通通信、城乡电网、市政设施等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国民经济素质得到提高。种植业扩大了油料、蔬菜、豆类、薯类等作物面积。畜牧业畜群、畜种结构进一步改善。农业产业化有了良好的开端。工业结构经过调整,水电、石油天然气、盐化工、有色金属四大支柱产业发展壮大,冶金、医药、建材、农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有了新的发展,工业生产技术水平有所提高,建设了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第三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豆,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提高。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阶段,产权流动和重组步伐加快,工业企业改制面达到70%以上,国有工业企业扭转了亏损局面。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在全省建立了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国有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100%。住房制度、粮食流通体制、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改革等都取得了较大进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比重增加。对外开放不断扩大,预计“九五”期间,全省利用外资2.95亿美元,是1978年到1995年总和的2倍多。横向经济联合领域拓宽,吸收省外投资取得新进展。

        ——科教兴青力度加大,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科技创新、应用研究和技术推广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八五”末的30%提高到“九五”末的35%。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提前三年实现“九五”目标,19个县实现了“两基”目标,办学条件改善。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布局、专业和学科设置得到调整。2000年省内高校在校生比1995年增长80%。文化、卫生、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旅游、环境保护及其他社会事业都有了新的发展。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预计2000年末,全省人口518万人,“九五”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14.7‰,控制在计划目标以内;全省广播覆盖率59%;电视覆盖率82%。农村牧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进一步完善。

        ——人民生活继改完善,扶贫攻坚成效显著。预计“九五”期间,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5.5%左右;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5.2%左右;全省小康实现程度达到74%。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国定贫困县、省定贫困乡人均纯收入由731元增加到1037元。

        “九五”经济社会发展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农牧业基础仍然脆弱,抗灾能力不强,全省仍有较大的贫困面;项目前期工作薄弱,新上工业项目少,经济增长后劲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部分重要资源开发的关键技术没有取得突破,影响了资源开发的进度;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就业压力增大;在经济社会生活中仍有消极腐败现象;有些部门和地方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办事效率不高。所有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改革发展中着力加以解决。

        二、“十五”发展环境

        跨入新世纪,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在一段时期内继续实行扩大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将加大对西部地区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集中支持西部地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更加重视长江、黄河源头的生态环境治理。我省作为经济不发达的少数民族省份,地处长江、黄河源头,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地位重要。只要我们抓住机遇,把各方面工作做实做好,我省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特色经济、科教文化等方面将得到国家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国家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将有利于青海加快优势资源开发,发展特色经济。我国政治局面长期稳定,统一、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初步建立,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国民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增长期,这些将对我省的经济建设产生巨大的拉动作用。国民经济信息化、网络化的蓬勃发展也将为我省克服信息闭塞,方便与国内外的经济交往和商务活动创造有利条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总体上有利于我省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经过新中国成立以后50 年特别是改革开放20 年来的发展,我省经济总量扩大,经济基础增强,并且积累了相对丰富的发展经验,这些都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面临的不利因素: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国内其他地区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我省因产业整体素质偏低,将遇到来自国内外更大的竞争压力;农业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实现产业化并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困难较大;工业受技术、人才、资金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也面临着较大的困难;尚未脱贫的贫困人口大多集中在自然条件极为严酷的东部干旱山区和青南高寒地区,脱贫难度极大。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也比较突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第二章    战略目标

        “十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买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紧紧围绕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建设小康这个主题,以调整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加速市场化、城镇化、信息化、工业化进程,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买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新的跨越。

        “十五”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在某些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力争在西部大开发中走在前列。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基本适应;城镇建设有较大进展,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初步形成,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有新的突破;稳定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城镇居民基本实现小康,农村牧区群众多数实现小康,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1 、经济发展目标

        “十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年均增长4%, 第二产业年均增长11.5% ,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0.5%。按2000年价格计算,到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17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570元,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3%。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1100亿元,年均增长13 %。

        2 、经济结构调整目标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提高。到2005年,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4%,城镇化水平达到45%左右,非国有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一定规模,初步建成现代化信息网络。

        3 、人口和就业目标

        “十五”期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12.5‰,到2005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551 万人以内。5年累计安排城镇就业25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

        4 、人民生活目标

        “十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到2005年,按2000年价格计算分别达到7600元和1950元。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增加到15平方米,农村住房砖混结构比例增加到25%。人人享有初级以上卫生保健。城乡文化体育设施增加。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达到95%,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初步建立,社会秩序安定。

        5 、科技教育目标

        到200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 ,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技术进步加快。城镇和农业区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牧业区多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2%。

        6 、生态环保目标

        水土流失、草原退化和荒漠化扩大的趋势得到减缓,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8%。城市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25%。

        实现上述目标,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进取,开拓前进,在某些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向公平、繁荣、健康、文明的小康社会迈进。

        ——坚持科教兴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加快人才培养和智力开发,努力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坚持体制创新,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机制促竞争,以竞争促发展。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优势资源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提高国民经济综合竞争能力。

        ——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把青海的发展融入到国内外经济大循环之中。

        ——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同实现长远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实现速度、效益和后劲的统一。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把加快城镇化进程与稳定发展农村牧区经济结合起来,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坚持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关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

        ——坚持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把经济建设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为大开发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章      基础设施

        一、超前建设交通网络

        ——公路。重点抓好国道“两横(109 、315 线)三纵(214 、215 、227 线)”重要路段建设与改造,加快省道及重要的资源开发、旅游、扶贫公路建设,形成连接青海至甘、新、川、藏的八条出省通道。实施“乡村公路通达工程”,提高通达深度和等级。逐步建成以西宁为中心,以国道、省道为主骨架较高等级公路网。到2005年,省会至各州州府基本通二级公路,州至县基本达到三级标准,大部分县通油路,乡乡通公路,农业区行政村通公路,牧业区多数行政村(牧委会)通公路或通机动车。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0000公里左右,其中高速公路争取达到175公里,一般公路争取达到228公里,二级公路3600公里,高级、次高级路面8000公里。

        ——铁路。完成青藏铁路病害整治、扩能改造和兰青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运输能力。开工建设青藏铁路格尔木― 拉萨段。抓紧做好连接新疆、四川铁路的规划工作。

        ——民航。重点抓好西宁、格尔木机场的改扩建,完善生产和服务设施。增辟新航线,积极发展支线航运。争取开工建设巴塘、花土沟、大武、德令哈机场,逐步形成省内航空网络。

        二、加快信息基础建设

        加快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支撑网、接入网的建设,提高通信网络的技术层次,增强通信能力。发展宽带传输网络,建设西宁宽带城域网、青海公用信息平台,实施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学校上网工程,逐步形成联通全省的信息网络系统。建成计算机、电信、电视“三网合一”的省级高速信息通道和主干网,提高网络的覆盖率,促进国民经济信息化。

        采用卫星、光纤等先进的传输手段,逐步解决边远地区的通信问题,提高农村牧区电话普及率。

        加强邮政网络建设,提高农牧区通邮率和邮件传递速度。

        三、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东部地区重点建设“引大济湟”骨干工程、李家峡南北干渠水利工程、干旱山区的雨水集流和节水灌溉工程。西部地区重点抓好香日德巴隆农业开发项目,加强柴达木盆地绿洲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青南和环湖牧区积极发展草原灌溉,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同时,抓好现有水利设施的挖潜配套和更新改造,加大湟水河、格尔木河、浩门河、黄河干道治理力度,提高防洪能力。充分利用空中云水资源,继续抓好人工增雨工作。到2005年,全省农田灌溉面积达到400万亩,草原灌溉面积达到165万亩。加快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步伐。

        四、强化市政设施建设

        城市建设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道路、民用天然气输配及燃煤锅炉改造工程,搞好西宁市南北山绿化、格尔木十万亩防护林工程以及城市广场建设。到2005年,城市气(电)化率达到75%;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60%;污水处理率达到25%,其中重点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

        城镇重点加强道路、供排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管道天然气和电灶入户工程。到2005年,县城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平方米。
 

第四章    生态建设与资源保护

        一、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生态环境建设要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重点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共和盆地塔拉滩生态治理工程、江河源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青海湖环湖生态治理工程和龙羊峡库区防风固沙工程,使水土流失、草原退化和荒漠化扩大的势头初步得到减缓。
        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治理。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恢复自然生态为目标,加强天然林草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禁止滥捕滥猎,乱砍乱伐,对一些特殊地段的天然草地实行封育治理,休牧育草,加快防护林体系建设,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
        环青海湖地区的草地保护与治理。大力加强草原基础设施、饲草料生产基地和防风固沙林建设。继续强化以灭鼠治虫、灌溉、推广优良牧草为主要内容的草地治理和改良措施,提高草地载畜能力。
        东部干旱山区的水土流失治理。重点抓好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水源涵养林草植被。继续搞好水流域综合治理,发展节水灌溉,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
柴达木盆地荒漠化治理。围绕重要城镇、交通干线、绿洲农业区,大力造林种草,搞好防风固沙工程建设。禁止滥采滥垦.保护沙生植被。
        二、加强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加强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的综合治理。重点抓好西宁、柴达木盆地、海东地区工业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加大湟水流域主要污染源的治理力度,搞好格尔木新兴工业区污染防治,防止边建设边污染。淘汰落后的设备和工艺,倡导清洁生产。坚持节能和使用清洁能源相结合,搞好工业锅炉、民用锅炉燃气化改造。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核心,大力发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城市环卫工作,发展环保产业。
        三、重视资源保护,实现永续利用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资源更新的经济补偿机制。搞好水资源统一规划与管理,加强节水设施建设,推广农业节水灌溉和工业循环用水。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控制各种建设用地。控制草原载畜量,加快出栏,保护草场。科学开发矿产资源,推进矿产资源深加工和综合利用。
        加强灾害性天气和地震的预测预报,建设全省地理信息系统和卫星遥感监测系统,搞好各种灾害的防治工作。
        四、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加大经济发展急需的石油、天然气、钾盐、锂、地下水和有色金属、贵重金属等矿产资源的勘查力度,推进矿产资源勘查的市场化进程,努力提高地质找矿效果。“十五”期间新增石油地质探明和控制储量1.8亿吨、天然气1500亿立方米,可利用钾盐1000万吨,铜、铅、锌探明储量90万吨。
       

第五章        产业结构与特色经济
 

        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首要任务。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优势资源为依托,以技术进步为手段,着力构筑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经济体系。
        强化农牧业基础地位,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继续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和牧区草原“四配套”建设。在不断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生产质量、效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比较丰富的冷凉气候资源、天然草场资源和具有高原特色的动植物资源以及无污染的高原生态环境,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把发展乡镇企业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调整结构,集中布局,拓宽发展空间。积极引导农牧民向二、三产业转移,扩大农牧民就业和增收领域,全面繁荣农村牧区经济。
        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有选择、有重点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引导存量资产向优势产业集中,强化产业间的关联度,延伸产业链。继续压缩、淘汰产品质量低劣、技术设备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生产能力,完善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业技术装备水平。把工业化与信息化有机结合起来,以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大力发展服务业,改造提升商业、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行业,积极发展旅游、房地产、社区服务、金融保险、信息咨询、市场中介等新兴行业。加快推进有条件的公益型、福利型社会事业的产业化进程,促进服务业向高层次、高水平、宽领域发展。
        通过调整,形成具有资源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五大特色产业链。一是盐湖钾盐开发与镁、铿、惚、硼等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的盐化工产业链;二是水电资源开发与有色、冶金工业相结合的电力高耗电工业产业链;三是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加工利用相结合的油气开发油气化工产业链;四是高原生物资源的保护、种养与加工增值相结合,以中藏药、绿色食品、生物制品为主的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产业链;五是旅游资源开发与发展食、宿、行、娱及购物等相结合的旅游经济产业链。
        一、 积极发展生态农牧业,推进产业化进程
        种植业。着力培育六大主导产品:一是积极发展蚕豆、豌豆作物,重点搞好东部农业区、柴达木盆地两大豆类生产基地建设,在河徨温暖地区大力发展冬小麦生产;二是大力发展高产优质杂交油菜品种,着力搞好东部农业区、海南州、海北州三大油菜商品生产基地建设;三是在东部农业区的浅山、脑山地区大力发展脱毒马铃薯生产和加工业;四是大力发展无公害反季节蔬菜,着力建设西宁、海东、柴达木盆地三大反季节蔬菜生产基地;五是积极开展大黄、麻黄草、甘草、板兰根、黄芪等中藏药材的种植,建设中藏药材生产基地;六是积极开发高原特色花卉,逐步形成花卉产业带。
        畜牧业。进一步优化畜群、畜种结构,发展羔羊、奶牛、犊牛生产,建设毛肉兼用半细毛羊和优质牧草种籽生产基地。继续搞好西繁东育和农户规模化养殖,积极发展特种养殖。
水产业。积极发展以冷水鱼类养殖为主的渔业,扩大虹鳟鱼网箱养殖面积,加快大银鱼、池沼公鱼的移植,促进水面养殖的发展。
        林业。结合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扩大果品、水棘、构祀等经济林木的种植,搞好林业工厂化育苗。
        农牧业产业化。以特色农畜产品基地为依托,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工厂化农业,大力扶持和培育一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有地方特色民族特点的农畜产品加工体系。到2005年,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40%以上。
        二、 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加快工业化进程
        盐化工业。以钾肥为重点,大力发展钾、钠、镁、锂、锶、硼等系列产品。在加快察尔汗盐湖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的同时,着手开发马海湖、东西台吉乃尔湖和大风山等矿床,抓好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碳酸锂和氯酸盐等项目的建设。逐步把青海建成国家的钾肥、锉盐、碳酸锶生产和加工基地。
        水电工业。按照梯级开发,连续建设,大中并举,滚动发展的原则,加快黄河上游水电资源的开发步伐。建设公伯峡、尼那、直岗拉卡水电站,加快拉西瓦等水电站的前期工作。在加强电源建设的同时,加快电网建设步伐,330千伏输电线路东西贯通,110千伏输电线路南北展开,搞好城乡电网改造工程,扩大电网覆盖面。按照国家西电东送的部署,建没750千伏输变电线路,逐步把青海建成全国西电东送的基地之一。
        有色金属工业。重点发展铝、镁、铜、金等有色金属和稀有金属产品,积极推进铝申、镁电联营,发展铝镁锌等深加工产品。建设30万吨电解铝项目。开发高精度特薄铝板带材、高质量织箔、铝塑复合板等新型材料。建设20万吨合成光卤石和5万吨金属镁及系列产品,开发镁粒、镁基合金等新产品。逐步建成以铝、镁为主的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抓好黄金资源开发,扩大铅锌生产规模。加快建设赛什塘铜矿,做好开发德尔尼铜矿的前期工作。
        石油天然气工业。进一步加大柴达木盆地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增加探明储量,扩大生产能力,开发下游产品,形成勘探开发并举、油气并举、以气为主、油气化工与盐湖化工结合的发展格局。到2005年,累计探明和控制的石佃地质储量4亿吨、天然气3000亿立方米;建成年产油气500万吨(当量)生产能力和涩北—西宁—兰州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天然气电站,PVC及化肥等天然气利用项目。
        医药工业。充分发挥丰富的高原中藏药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治疗心脑血管疾病、叶炎、风湿类疾病的系列药品及各类保健药品。因地制宜开展中藏药用动植物资源的繁育和种植,逐步把青海建成全国较大的中藏药材生产和加工基地。利用青海作为国家定点生产麻醉药品基地的优势,发展化学药品、生化制药加强医药企业的建设与改造,培育大型药品生产企业集团,重特色,创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科、工、贸一体化,争取2005年使医药工业成为支柱产业。
        农畜产品加工业。重点发展以明胶系列产品为主的生物制品,以蜂系列产品、青棵酒系列严品、乳制品、饮料、菜籽油和牛羊肉制成品等为主的天然绿色食品,以及三绒(牛绒、羊绒、驼绒)面料、针织品、民族地毯和工业用纺织品等为主的针纺织品,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
        冶金工业。重点发展替代进口特钢产品,开发冷拔、冷管深加工产品。搞好铁合金、碳化硅工业节能降耗和品种调整,发展系列产品,巩固出口基地地位。
建材工业,加快水泥、石棉行业技术改造步伐,提高水泥生产能力。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发展节能、节地和低污染产品,开发新型建筑材料。
        三、选好切入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加大盐湖资源开发的科技攻关力度,积极推进盐源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大力推进利用反浮选冷结晶工艺生产氯化钾、利用高效分离工艺生产碳酸锂、利用钾光卤石脱水和水氯镁石脱水工艺生产电解镁等技术,发展以镁、锂、锶、钾、硼等元素为主的高新技术产品。
大力发展轻金属新材料。积极研制和引进硼、锂、镁、铝系列产品的加工技术,重点发展高强度镁基合金、高强度铝基合金、超强度改性工程塑料、超柔性玻璃、高磁性锯镁、锯铝合金及其下游产品,加工增值,延长产业链。
        加快发展生物工程制品。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特别是超临界萃取、酶技术和基因技术发展高类别生物药品和脱毒马铃薯、双低杂交油菜等生物良种,推进彩色明胶产业化。
        四、开发旅游资源,建设全国知名高原旅游基地
        把旅游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开发的原则,重点抓好青海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塔尔寺藏传佛教圣地、黄河碧水丹山旅游带、江河源生态旅游区、昆仑文化旅游区、互助北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及土乡民族风情园等景区景点开发与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创建青海湖、江河源、塔尔寺三个王牌景点,丰富以西宁为中心的环青海湖、唐蕃古一道、藏传佛教朝圣、世界屋脊探险、江河源头生态旅游等五条黄金旅游线的内涵,逐步把青海建成中国西部著名的生态、避署、宗教文化和民族风情旅游基地。加强重要旅游资源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发旅游产品。到2005年,年接待境外旅游者10万人次,国内旅游者510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0亿元,使旅游业成为全省第三产业的龙头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第六章        科技教育
 

        一、加大技术开发力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特色经济以及重点企业技术进步,坚持技术引进与自主开发相结合,组织好重大项目的科技攻关,加强中间试验和工业性试验,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力争在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轻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农牧业优良品种、生态环保产品和技术等方面的开发与引进取得新进展。通过实施高新技术示范工程项目,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积极推进传统产业技术进步,大力推广信息技术、节能降耗技术、环境保护技术等共性技术,提高我省企业在设计、工艺、管理、信息等方面的现代化水平。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研院所转制步伐,从根本上改变科研机构游离于企业和市场之外的局面。培育壮大技术创新主体。鼓励企业跟踪行业技术发展的前沿,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自主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青海特色农业、现代畜牧业、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有色金属、藏药等研究开发中心。支持鼓励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加快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使其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二、积极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素质
        积极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到2005年,全省“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85%,青壮年人口中的非文盲率达到90%。在城镇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要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调整布局和专业设置,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大力培养各类少数民族人才,加大对民族地区尤其是青南地区教育的扶持力度。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教育和成人教育,逐步完善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国民教育普及程度。
        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改进课程设置,革新教学方式,改革评价体系,加快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远程教育,加快大中专院校和城市中小学网络化工程建设,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第七章        人民生活与精神文明
 

        一、努力消除贫困,改善城乡人民生活
        坚持开发式扶贫,把扶贫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加大各类扶贫资金的投入,加快解决贫困地区通路、通电、通水问题,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搞好科教扶贫、对口帮扶、定点扶贫和全社会扶贫济困以及劳务输出工作。扶持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种养业和加工业,打好稳定脱贫基础。
        努力增加城乡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开辟农牧民增收的新途径和新领域,增加收入。扩大消费信贷的种类和范围,着力改善居民居住和出行条件,促进居民消费。
        二、控制人口增长,努力增加就业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大力提倡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重点做好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宣传教育、经常性工作、避孕节育为主的工作方针,继续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实行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政策,积极发展各类劳动密集行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再就业培训,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提高劳动者职业能力。扩大劳务输出,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发展劳动力市场,强化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三、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保障层次和水平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初步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养老、失业、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社会保障对象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积极发展商业保险,推动社会保障的市场化进程,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着手建立农村牧区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各类社会福利,在城镇加快建立以社区为重点的多层次、多功能的社会福利体系;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险、福利、救济、五保供养、家庭保障相结合的社会福利体系。重视人口老龄化工作,建立健全养老安老服务体系。
        四、 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体育事业,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进一步搞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完善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地方病防治、疫情监测和卫生监督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社区卫生机构、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服务体系框架。加强基层卫生设施建设,扶持贫困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实施农牧民健康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整顿药价和医疗收费,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十五”末全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全国中等水平,人均期望寿命达到66.7岁。
        加强体育公共设施建设,面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提高竞技水平。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兴办体育事业,推进体育产业化。“十五”期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25 %。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西部开发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大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和无神论的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扫除各种愚昧落后的陈规陋习和丑恶现象。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业的社会环境。弘扬扎根高原、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团结奋进的青海高原精神,积极开展文明村、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各类社会丑恶现象和邪教势力,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广泛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和行为规范,形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道德和信用准则。
        坚持文化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努力巩固和拓展社会主义文化阵地,形成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抓好文化精品建设,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繁荣文学、艺术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加强优秀民族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发展文物、博物和档案事业。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二级文化阵地和活动网络建设,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并进一步向自然村和牧民定居点延伸。坚持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发展新闻出版事业。加强对社会实践中重大课题的研究,促进社会科学的发展。继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产业,发展大众文化娱乐设施和产品。到2005年,广播、电视人日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
 

第八章        对外开放
 

        一、努力扩大对外贸易
        抓住加入WTO 的机遇,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具有青海特色的农畜产品、冶金、有色、盐化工、中藏药以及机电产品的出口,提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出口产品的比重,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巩固亚洲、欧美等传统出口市场,积极开拓非洲、拉美、独联体等新兴市场。积极开展加工贸易、技术和服务贸易等多种贸易形式,推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调整进口商品结构,重点引进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重要原材料。到2005 年全省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4亿美元,其中出口3亿美元,年均增长22%;进口1亿美元,年均增长27%。
        二、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
        积极引导外资投向农牧业、基础设施、特色经济、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加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项目的对外招商力度。有步骤地推进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在积极争取国际无偿援助、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同时,大胆采用和推行国际通行的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基金融资、金融租赁以及风险投资等方式,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重视吸引国际跨国公司、大财团、东部企业投资,鼓励外资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资产重组。采用网上招商、委托招商、定向招商等多种方式,降低招商成本,提高招商成功率。争取“十五”期间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5%。
        三、加强横向经济联合
        本着“互惠互利、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的原则,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东部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全方位吸引国内资金、技术、人才来青海投资兴业,合作发展。以授让商标权、专利权、合作开发、合作生产等形式进行生产领域的联合,以代理制、连锁经营、配送中心等形式进行流通领域的联合,以资产重组、股权与经营权的转让等形式进行资本领域的融合,推动横向经济联合向广度深度发展。
 

第九章        城镇化与区域发展

        一、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距
        实施城镇化战略,提高城镇化水平。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在发展小城镇的同时,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城市功能,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把城镇建设和经济建设结合起来,提高城镇的集聚效应。加快现行户籍制度和用地制度改革,建立多元化的城镇建设投资机制,理顺城乡和工农关系,优化城乡生产要素配置,促进城乡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到2005年,全省城市达到10个。其中,大城市l个,中等城市1个,小城市8个。
        加快发展西宁、格尔木两个中心城市。科学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分区,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建设一批形象工程。加快西宁市城南新区的建设,增强西宁作为省会城市的辐射与带动作用,逐步把西宁建设成为青藏高原的现代化中心城市。积极发展卫星城镇。突出发挥格尔木战略地位和经济区位优势,加快昆仑经济开发区等新城区建设,扩大城市规模。加快与省内外联系的立体交通通道和信息通道建设,使其逐步成为西部的交通枢纽和现代化中心城市。
        加快发展新兴城市和小城镇。按照突出特色、强化功能、集聚人口、繁荣经济的原则,加快新兴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规划与建设。选择若干有条件的小城镇,集中扶持,壮大规模,发展成为小城市。在东部地区,依托县城和工矿企业所在地,结合发展乡镇企业和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建设以西宁为中心的城镇发展群落。在青藏公路和黄河上游沿线,充分利用交通便捷、资源丰富的优势,沿路沿河布局建设一批小城镇。在柴达木盆地、环湖和青南地区,以现有的县城和工矿区等小城镇为基础,进一步壮大规模,完善功能。
        二、发挥区域优势,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构筑特色”的原则,按照区域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兼顾公平与效率,发展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
东部综合经济区。要加快以西宁为中心的城镇群落建设,充分发挥西宁作为省会城市的龙头带动作用,促进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产业发展方向主要是:加快水电资源开发,并带动高耗电工业发展;以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孵化基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发挥水土光热优势,发展优质高效绿色农业和现代化畜牧业,加快农牧业产业化步伐,推动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加快重要旅游景点的开发与建设,使旅游业成为该区的重要产业,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柴达木资源开发区。该区要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及进藏铁路建设,以格尔木为中心,大力发展盐化工业、石油天然气工业、有色金属和建材工业,使这一地区成为全省的新兴工业基地。同时,加强柴达木盆地荒漠化治理,发展绿洲农业。
        三江源生态经济区。该地区是全国最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以生态保护与治理为主,发展生态经济。加强草地保护与治理,停止天然林采伐。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可再生的生物资源。搞好草原“四配套”建设,增强防灾抗灾能力,稳定发展畜牧业。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创建三江源旅游名牌。加快小城镇和牧民定居点建设,集中力量搞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第十章        体制改革与政策保障
 

        一、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放手发展民营经济

        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速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和重组,促使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改变国有经济领域分布过宽、整体素质不高、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状况,对大中型骨干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市场配置,在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中着力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对中小企业采取改组、联合、托管、租赁、兼并、出售等多种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资产的资本化、证券化,培育和发展上市公司。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发展的权益保障制度和投融资、信贷、担保等支撑体系。放宽市场准入,除个别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外,取消一切限制民间投资的规定,在企业开办、土地使用、上市融资、进出口等方面,对民营经济实行与公有制经济同等待遇,支持和引导具备资质的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建设与经营。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中小型企业民营化。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实力的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民营企业集团。
        二、加快市场和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巩固和完善商品市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重点在西宁、海东、格尔木建立一批知名度较高、辐射力较强的商品批发市场,形成以批发市场为主、专业性市场与综合市场结合,现货与期货结合的商品市场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化流通组织形式,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等新型的贸易形式。
        加快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实现主要由市场形成要素价格的机制。积极发展股份制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培育机构投资者。建立健全各类劳动力就业服务网络和人才交流中心。加快构筑以西宁为中心的省市两级技术市场网络,推进技术成果的商品化、资本化进程。进一步发展房地产市场,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拍卖制度,实行地价与房价的分离,规范物业管理。
培育和发展各类中介组织。重点发展协调和约束市场主体行为的自律性组织、保证公平竞争、公平交易的公证机构,促进市场发育、提高交易效率的服务机构,维护市场秩序的检查认证机构。
        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税费改革,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近期要继续贯彻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做好财政贴息工作,合理引导资金投向,带动企业和社会投资,促进消费。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进一步扩大由市场形成价格的范围,全部放开竞争性商品和服务价格,完善政府定价机制。全面推进收费改革,取消不合理收费,建立有效遏制不合理收费行为的机制。坚持纠正和严肃查处市场封锁、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健全政策体系,改善发展环境
        放宽投资开发领域。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其他领域和产业全部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鼓励外资银行、保险公司、旅行社在青海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探索赋予外商探矿权和采矿权,适当减免土地使用费、资源补偿费。对生态环境,社会公益事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资者实行优惠地价、低租、零租、延长出租时间等政策。原则上赋予国内投资者与外商同等待遇。
        实行积极的产业诱导政策。对来青海的国内外投资者,给予优惠的税收减免政策;对于鼓励投资的领域尤其是某些高新技术产业、社会公益项目,适当给予财政贴息、政府参股、注入部分资本金等扶持政策;对于生态环境建设、某些基础设施项目赋予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等联带开发权,适当扩大项目的收益权或收费权。
        加大资本市场筹融资力度。加快企业改制上市步伐,做好上市企业的增资扩股工作,努力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争取设立青海资源综合开发基金,发展新型融资方式。采取政府企业共同出资的方式,建立多种形式的风险投资基金,为重大高新技术项目的产业化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逐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建立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银行独立审贷,政府间接调控的体制。对企业出资建设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类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推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建立严格的政府投资项目稽察、监督和风险责任约束机制。
        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改善科技人员的生活和科研条件,提高待遇,提高高层次科研人员的政府津贴标准,对有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实行重奖,实行技术成果资本化,并适当提高其期权股权份额。同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采取委托研究、项目合作、技术服务、短期聘用以及在省外建立研发中心等方式,借用“外脑”,引进智力。对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术人才给予相应的政治荣誉。抓紧培养一大批青海开发建设急需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现代管理人才,注重培养高素质的民族干部和民族人才。
        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政企分开、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把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分开,把经营职能还给企业,把一部分行政配置资源和经济调节职能交给市场,把社会监督和服务职能交给中介组织。改革各类行政审批,减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事项,基本完成政府主要职能由审批向核准和备案、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过渡。明确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规范政府行为,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和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进一步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村(居)民自治制度,加强社区民主建设,扩大基层民主,推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强地方立法,加快制订完善保障青海省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地方性法规。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推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搞好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各部门要着力营造实现规划的良好环境,研究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对政府起主导作用的产业和领域,研究制定专项规划,通过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具体落实纲要的目标和任务。企业要把全省的规划同自身发展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参与规划实施。
        全省各族人民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纲要》提出的目标,为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走在前列,开创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