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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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将二000年人民法院的工作和二00一年的主要任务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二000年的工作
 

        二000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以抓改革、促公正、强基础为工作重点,全面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为保证我省全面完成“九五”计划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

        全省各级法院根据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关于“全面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依法治省”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1——11月,共受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22271件,审结19222 件,分别比上年上升2. 43%和4.81%。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严惩杀人、抢劫、强奸、绑架、重大伤害等暴力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557 件,审结2293件,判处犯罪分子2589人,分别比上年上升7.3%、9.5%和12.18%。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720人,占26.59%;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其他处罚1842人;免予刑事处分27人;宣告无罪118人,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依法严惩金融诈骗、侵占、制贩假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判处犯罪分子86人,维护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惩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分子55人,其中万元以上犯罪人数46人,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依法调整民事关系,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7032件,占各类一审案件总数的86.27%; 审结14578件,分别比上年上升0.03%和1.7%。围绕以结构调整促经济发展的战略要求,大力加强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力度,审理企业破产案件201件,涉案标的近30亿元;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462件,为各类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5736万元;审结借款、股票、证券、票据等案件387件,加速了资金正常流转。
        在审理民事案件中,特别注意严格依法妥善处理群体诉讼纠纷,对矛盾容易激化的债务、房地产、拆迁、劳动争议、土地山林草场纠纷等案件,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定纷止争,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44. 96%。注重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省院同省军区率先在兰州战区联合建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法院内部设立了涉军案件法庭(合议庭),通过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案件,对促进部队建设和军政军民团结,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54件,审结136件,分别比上年下降6.1%和9.33%,通过依法调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特殊人民内部矛盾,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58件,已执结569件,执行标的额87.23万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理国家赔偿案件52件,审结40件,决定赔偿16.04万元,分别比上年上升188.9%、135.3%和下降46. 5%,体现了国家对违法行使行政权、司法权,给当事人造成损害应当赔偿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二、积极推进法院改革,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公正司法
        全省各级法院根据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关于“积极推进法院改革,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和“加强执行,维护法律权威”的要求,紧紧抓住司法公正这条主线,积极推进法院各项改革,努力建立公正、高效、廉洁、运行良好的审判工作机制,在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上取得了新的进展。
        ——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继续推行公开审判制度,实施“阳光工程”,所有一审案件、二审死刑案件和抗诉案件公开审判率达100%。进一步强化庭审功能,实行一步到庭,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省院二审死刑案件和抗诉案件的当庭宣判率达84%,比上年上升58个百分点,其他二审和再审案件的公开审判率、当庭宣判率也明显提高,增强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度。
        ——努力改革和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对全省15个法院的100份刑事裁决文书进行抽查;组织开展全省法院民事裁判文书质量评比活动,从524份裁判文书中评出29份优秀裁判文书。通过抽查和评比,法官对有争议证据的分析认证能力,文字准确表述和论证说理能力有所提高。
        ——积极推进审判组织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变行政管理模式为符合审判特点和规律的审判管理模式,由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依照审判职责对案件直接作出实体处理,不再由庭长、院长依行政管理权对案件进行审批。全省法院80%的院长和所有庭长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推动了审判长选任制的实施。与之相适应,制定了《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规则》,审判委员会只讨一论合议庭提请院长提交的少数重大、疑难案件,更有利于发挥其总结审判经验,对审判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问题研究和指导的作用。去年,省院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比上年下降43%。各级法院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普遍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并通过试点,探索和尝试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
        ——积极探索和尝试建立新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和执行机制,形成了执行上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新体制和以委托执行为主的新格局。依托新体制和新格局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排:除地为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防止和杜绝执行中的司法不公1—11月,共执结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各类案件6714件,执结率达78.54%,执行标的额41941万元,分别比上年上升30.98%、增加16.33个百分点和上升45.03%。
        ——大力清理超审限积案。制定《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对每一起案件审执阶段的各个环节提出明确具体的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同时,建立案件审限定期通报制度。从6月下旬至国庆节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 “百日清理积案活动”,共清理各类一、二审、再审案件5489件,清理执行案件1993 件,为年底基本实现收结案件良性循环奠定了基础。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7—11月,全省法院依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决定缓、减、免诉讼费201案85.52万元,真正“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全省法院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调研活动,写出了一批有情况、有分析,理论性较强的调研报告。特别是在开展“西部大开发,我们怎么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制定《审判工作为西部大开发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撰写《西部大开发的司法思考》基础上,完成了由西部12个省、市、区高院共同承担的“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如何加强人民法院建设”的重点课题调研任务。调研报告依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法院工作实际,遵循法制现代化发展的规律和要求,理清了工作思路,研究提出了加强我省法院建设,更好地服务和保障西部大开发的对策和措施。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
        全省各级法院根据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关于“要落实执法责任制,确保司法公正”的要求,认真实施最高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对司法权力的运行进行监控和约束,初步形成了以两个《办法》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
        ——制定《关于追究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的实施办法》,把审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遵循的基本纪律规范科学地渗透到各个诉讼环节。同时,将两个《办法》与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层层签订责任书,使考核工作与干部任用紧密相联。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充实加强人员,通过责任追究,促进和加强审判管理。全年共登记审查案件400件,对确有责任的20人进行了追究。
        ——全面推行“立案、审判、监督、执行”分立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审判工作流程管理机制,由专门机构对二案、送达、开庭、结案、执行等各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和跟踪监督,实现审判各个环节的相互制约,促进了案件审理的公正和高效。
        ——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把审判质量的标准要求具体量化到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对审判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共受理审判监督案件271件,审结219件,其中改判72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0.61%、19.67%和2.86%;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34件,其中原判确有错误依法予以改判的10件,占29.41%。
        ——坚持和完善院长接待日,走访、回访当事人等制度,普遍建立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拓宽直接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渠道。全年省法院院长接待日共接待194案236人;各级法院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35919件(人)次。
        ——根据最高法院《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普遍建立了回避人员档案,对违反回避规定审理的案件,一经发现均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再审,对违反规定的审判人员严肃处理。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实行诉讼费“收交分离”制度,有效防止乱收费、搞提成、挪用诉讼费等问题的发生。
        在强化和完善内部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等外部监督,以更好地启动法院内部监督程序。各级法院通过专题汇报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议案和提案;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等形式,将法院工作置于权力机关的监督之下。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法院重大事项,邀请和支持新闻媒体报道法院工作;聘请执法监督员、随案发放群众监督意见卡;召开案件败诉方座谈会,接受群众监督。在全省法院形成了“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共识,有力促进了各项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
        四、以基层为重点,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全省各级法院根据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关于“要继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从严治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要求,以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方案》,努力造就一支能够适应跨世纪发展需要的、党和人民满意的有较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狠抓“三讲”教育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切实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端正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利用成克杰、胡长清等重大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法官明辩是非的能力和免疫力。
        ——大力加强组织建设。在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期间,派出督导组深入到5个地区19个基层法院.帮助指导开展“三讲”教育,同时考察考核领导班子和成员,加大协管力度,推动了法院基层建设。省院建立和实行了领导联点工作制度,正、副院长各确定一个基层法院作为联点单位,每年至少一个月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继续加大培训力度。针对我省法院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警占总数81.10 %的情况,积极开展以继续教育为主的岗位培训。全年共有24名法官参加了由最高法院等举办的全国性培训班,其中10人参加了西部地区基层法院院长进修班。全省法院有71名干警参加法律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努力培养高层次的法律人才。
        ——落实领导检讨责任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人员。有2名中级法院院长因法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而主动或被要求到省院检讨了责任。全年共处理违法违纪人员1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0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人,推动了法院廉政建设。
经过努力,基层法院逐步树立起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在评出的18个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中,基层法院占83%, 59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中,基层法官占81%,案件上诉改判率比上年下降0.58个百分点。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法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思想观念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面对西部大开发给法院工作和建设带来的良好发展机遇,一些法院特别是法院领导反应迟钝,缺乏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前瞻性思考。一些法官不注意学习先进文化和现代法制的司法理念,因循守旧,凭老经验和诸多与法不符的习惯办案,对涉及法院工作全局的司法改革承受力不强。
        ——审判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重实体、轻程序,案件审理超审限等问题依然存在;法官管理“进口把关不严、出口不畅”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省院对下级法院监督不够有力。去年,共和县法院工作报告着重评功摆好,不涉及存在问题,被县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否决;乐都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的一起民事判决提出质询等情况,省院没有及时掌握和处理,这是E 作作风不扎实和官僚主义的表现。
        ——法官素质亟待提高,违法违纪问题尚未杜绝。全省法院干警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只占22.03%,法律本科毕业的仅占12.3%,培训任务十分艰巨,但又缺乏培训基地。少数法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宗旨意识淡薄,态度蛮横,作风粗暴;一些干警组织纪律松懈,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极少数干警滥用审判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声誉和形象。
        ——执行工作仍面临许多问题。对贯彻中央11 号文件思想认识不到位,力度不够,机制尚待进一步理顺;对执行工作的投入不足;抗拒执行、拒绝协助执行的情况时有发生;执行积案数量较多、难度大的问题仍然困扰着法院工作。
        ——基础设施简陋,缺乏必要的交通、通讯设备,一些法院连基本的办公条件都不具备。由于受当地“吃饭财政”、“补贴财政”的制约,人民法院加大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以及法院建设困难重重;实行诉讼费“收支两条线”后,法院经费保障方面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经济困难地区法院办案经费严重不足,执法条件相当落后,严重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00一年的主要任务
       

        新的世纪已经到来,伴随着“十五”计划、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实施和即将加入世贸组织,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更加艰巨繁重。2001 年,全省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省委九届四次全委会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公正为目标,以服从服务于“十五”计划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等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主线,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要特别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各类纠纷和群体性纠纷;加强立案、信访工作,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强化刑事审判的打击职能,依法惩治境内外敌对分子的分裂渗透活动,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破坏活动;积极参与“打拐”、“打假”、“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坚决依法打击“黄赌毒”犯罪,;净化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大惩处职务犯罪的力度,特别要抓好大、要案的审判工作,震慑犯罪分子,增强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二、保障“十五”计划第一年经济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依法审理好有一关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防止逃废、悬空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依法审理好农村牧区的土地、草场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促进农牧业的专业化、现代化和产业结构调整;依法严惩逃汇骗汇、伪造货币、金融诈骗等各种危害改革开放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努力找准法院工作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结合点。妥善审理在实施“山川秀美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涉及的各类案件,促进我省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严厉打击借西部大开发之名实施的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严惩贪污、挪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和国家扶贫救灾款物,读职造成严重工程事故等犯罪;依法审理好知识产权案件,坚决制止和制裁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促进我省企业的科技进步和产业进步。加强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审判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做好应对准备。
        在我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解决“执行难”问题始终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主攻目标。适应“十五”计划期间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要把做好涉及国有企业案件的执行工作作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主要方面,努力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强内部教育整肃,着力解决执行乱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暴力抗法事件,坚决做到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力争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运行轨道。
        三、加大法院改革力度,促进司法体制创新。建立和完善大民事审判新格局,并以此为切入点全面启动并完成法院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三大诉讼法的要求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内设机构,完善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体系。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机构,落实辖区内统一协调、统一管理机制,加大人力、财力、装备投入。全面完成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工作,积极探索审判权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改革庭长、院长参与、管理、指导和监督审判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法官依法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重视程序的独立价值,以程序公正保障和促进实体公正。增强效率和效益意识,积极探索简便、快捷的办案方一式,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提高庭审效率,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审限意识,基本杜绝超审限现象。
        适应“十五”计划和西部大开发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法院物质装备建设,按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把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逐步推行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在法院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司法活动的科技含量。
        四、继续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素质。认真组织开展以职业道德教育,整顿班子、整顿纪律、整顿作风为内容的“一教育三整顿”活动。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大干部协管力度,对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对不团结、不得力的班子进行调整和充实。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意识。坚决执行两个《办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按照即将建立的政法干警统招统考制度,认真做好法院进人统一考试、招录工作。根据《法官培训条例》和《2001—2005年全国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和制度,培养造就一批专家型法官。
        围绕“十五”计划和西部大开发等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各位代表,在跨入新世纪的第一年里,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在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开好局,起好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一致,艰苦奋斗,通过全部的审判活动,为实现我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