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1998年,是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第一年。常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在省委的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全省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立法是法制建设的基础,也是依法治省的首要条件。常委会坚持把立法同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认真总结以往立法工作的经验,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努力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制定、修订、批准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共20件。其中,关于统计工作管理、城市建设规划和房屋拆迁管理、水利工程管护、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森林管护等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有12件,占全年立法总数的60%;关于科技工作、民族教育、扫除文盲以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严禁赌博、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等社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有6件,占全年立法总数的30%。这些立法工作的进行,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常委会还重视和加强了人大制度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修订了青海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审议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修正案。为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常委会抓紧清理与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共修订、废止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14件。常委会还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工作,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土地管理法、合同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8部法律,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进行讨论,并上报了修改意见。
常委会为了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开了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总结和交流了立法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我省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二是按照讲求实效、保证质量的原则,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使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三是重视立法前期工作,在将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前,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参与修改、论证,并积极开展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四是加强立法调研,把握立法主动权,注意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努力使立法符合省情实际,保证法规的有效实施;五是坚持急用先立和立法民主的原则,如为了适应省会城市建设的需要,常委会将未列入立法计划的西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时列入常委会会议日程进行审议,并通过向社会公布法规的办法,广泛征求意见,使制定的法规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六是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吸收和借鉴外地立法成果,推进我省立法工作。
二、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一年来,常委会注重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进一步提高了监督实效。
——执法检查力度增强。常委会坚持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放在突出位置,先后对16 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是执法检查工作较为活跃的一年。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负责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并采取与州、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合检查,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等方式,增强了监督实效。为促进我省畜牧业的发展,常委会组织对6州、19个县(市)实施草原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纠正了一些违法开垦草原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各级税务机关依法征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常委会重点对西宁市、黄南州等地区和部分企业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提出了建议和要求。为了推进依法行政,常委会对省政府、省法院以及有关执法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建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了促进《青海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和《青海省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常委会组织对西宁市、果洛州、海西州、海东地区及所属13个县、市、区实施“两个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召开14次座谈会了解情况,分析研究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和要求,促进了我省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在各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协助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有关专门委员会还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水土保持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和对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调查研究。
——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监督。常委会有计划、有重点地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加强了工作监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是我省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委会适时听取有关工作报告,针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青海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加强管理,保障预算外资金的合理使用并发挥应有的作用。针对我省农牧业总体水平不高、农村牧区扶贫攻坚任务艰巨的情况,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汇报,并就贯彻党的农业和农村政策、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增加农业投入、落实扶贫措施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为了认真落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省的决定、决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省工作情况的汇报,推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省邮电通讯、防震减灾、交通工作和代表建议办理等方面的工作报告。省人民政府对常委会听取以上近20项工作报告后提出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措施,改进和加强了工作。常委会还组织对菜篮子工程、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视察和检查,推动了这些工作的顺利开展。
——继续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对由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是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一种有效形式。经省委同意,常委会安排省畜牧厅、司法厅厅长在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述职,并认真组织对两位厅长的评议,进一步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推动了有关方面的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和述职者所在单位干部职工的好评。
——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接待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重要渠道。一年来,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740人(次),其中来信738件,常委会领导亲自批办重要来信119件,通过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加强督办催办,督促有关机关和部门解决了群众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纠正了一些错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司法机关的监督,遏制司法腐败现象,保证严肃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对内务司法机关实施个案监督的试行规定,就个案监督的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范围、办理方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三、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决定权和任免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两项重要职权。常委会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青海省1997年财政决算和1998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关于199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省本级1997年财政决算和1998年财政预算调整。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省财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客观的分析,要求强化预算管理,依法理财,依法治税,调整支出结构,严肃财经纪律,重视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保障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省442个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年6月底以前进行换届工作,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对这项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并在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出了关于全省乡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间的决定,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做了必要的准备工作。
常委会在人事任免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行使任免权。在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依法决定任命了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一年来,常委会共依法任免政府和“两院”工作人员73名。在依法行使任免权过程中,对个别工作人员作出了撤职决定,或经主任会议审议后作出不提请常委会会议任命的决定,维护了人大任免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十分重视和加强代表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密切了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常委会把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数量较多,内容涉及面广,部分承办单位任务较重,为了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常委会及时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对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而且还对省政府系统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督促建议办理工作。到去年9月底,代表提出的3件议案和320 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按规定作了答复。
常委会把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代表经常性活动,作为闭会期间活跃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根据代表法和我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的规定,及时委托各选举单位组建代表小组,并就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常委会坚持安排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进行的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为进一步了解西宁市城市建设的状况,发挥西宁市在全省改革开放中的示范、辐射、窗口作用,常委会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视察了西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及园林绿化工作,代表们对如何进一步搞好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去年年底,为了开好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常委会安排省人大代表就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视察。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适时组织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就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检察机关教育整顿、查办大案要案和检察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下岗职工再就业、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教育改革、义务教育及民族教育、农村扶贫及乡镇企业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视察。此外,还组织我省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由最高人民法院赴青检查组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代表们就如何做好审判工作和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常委会加强了对县级人大挽届选举的指导工作。全省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1997 年底开始,到去年5 月按期完成。这次换届选举是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县级人大单独进行的第一次换届选举。针对近年来流动人口增多、人户分离现象突出和企业下岗人员多所带来的新清况、新问题,常委会认真研究,加强指导,要求换届选举工作既充分发扬民主,又严格依法办事,从而保证了这次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使之成为一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生动实践。
五、加强常委会和机关的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一年来,常委会把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了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坚持把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当作大事来抓,及时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讨论,并召开了学习邓小平理论座谈会,推动了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常委会还及时安排学习了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委会精神,学习了宪法和有关重要法律,学习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去年年底,常委会还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就深入开展“三讲”教育提出了要求,努力创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有关议事规则、任免办法、档案管理、公务接待等20多项工作制度,使常委会和机关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转变工作作风,重视调查研究。常委会领导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带动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就民族地区立法、人大监督、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信息工作、基层人大工作、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调研,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四是努力提高常委会机关干部的业务素质。继续举办了人大干部培训班,对省内各州、市、县人大常委会的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常委会还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干部参加全国人大和省内外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常委会重视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并积极组织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和支持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开展工作,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七届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和’98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还会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举办了“三五”普法法律知识电视竞赛活动,对于宣传人大制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常委会和机关还加强了与省内外的联系与交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到各地考察工作,注意听取州、市、县人大的意见,进行工作指导。常委会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了与州、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推动了全省各级人大工作的发展。同时,加强了与兄弟省(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注意吸收和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对改进我省人大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1998年,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保障和促进全省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进一步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但是,从宪法、法律的要求和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期望来看,常委会的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地方立法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力度还不够;代表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仍然比较薄弱;常委会和机关的自身建设也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改进,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澳门也就要回到祖国怀抱,而且适逢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20周年。在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重要年份里,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委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遵循“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保障和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为首要职责,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知难而进,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努力使我省人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把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加快制定急需的经济法规和其它方面的重要法规,特别是要根据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开创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抓紧研究制定确保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规,赋予农牧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努力通过立法形式促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要继续改进立法工作,注重突出地方特点,提高立法质量,认真研究和解决立法中的难点问题,加强对法规起草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立法计划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把保障和促进我省资源开发、农牧业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监督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为了加大监督力度,今年拟在有关行政、司法部门推行执法责任制,促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三要认真贯彻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把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保证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开展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调查研究,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四要以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20 周年为契机,加大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人大工作取得的成就。五要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入开展“三讲”教育,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和机关的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常委会的整体功能和作用,努力把我省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各位代表:
1999 年是实施“九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开创新世纪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至关重要。让我们在省委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党的十五大指引的方向和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为把青海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向充满希望的二十一世纪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