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18号文件、省委14号文件和市、区委文件相继下发。面对中央和省市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大机遇,海东市平安区人大常委会科学谋划新思路,积极探索新方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要求。
一、依靠党的领导,党委重视有保障。平安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重大问题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区委中心任务谋划人大工作,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委报告,开展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决定重大事项前向区委请示,自觉接受区委的领导。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先后下发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区委常委会进行汇报,并结合平安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区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对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交流、代表经费等具体问题提出指导意见,积极支持人大工作。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就如何落实好文件精神和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及建设进行了调研,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重点调研存在的共性问题,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和文件精神的落实。研究制定了《海东市平安区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贯彻实施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贯彻意见和具体改进措施。
二、依法行使职权,履职实效有提升。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都对依法行使好县乡人大的各项职权进行了明确要求。平安区人大常委会以此为重要遵循,逐一对照完善。
一是依法开好区乡人大会议。区人大每年召开一次县人代会、六次人大常委会,均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在会议时间、文件发放、审议发言等方面进行规范完善,提升会议效果。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规范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对乡镇人大会议的时间、议程、程序、选举事项、议事规则等作出明确规定,从制度上保障了乡镇人代会依法、规范召开。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牢固树立监督中支持,支持中行使权力的理念,进一步完善职权运行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更加主动和规范,人事任免权行使向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并重转变。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进一步有序规范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两年来,平安人大就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2项,有效保障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扎实做好监督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教育、医疗、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综合运用实地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视察等多种监督方式,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创新监督方式,完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干部任后监督等制度建设,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增强监督刚性。四是规范行使人事任免权。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格相应程序。严把干部任命任前考察关、法律素质关、承诺表态关、票决任命关、任后监督关。另一方面抓好任前、任中、任后三个环节,实行任前沟通制度,坚持任中报告、供职、审议、票决,向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加强有效监督。
三、改进代表工作,代表履职有活力。平安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强化服务保障,构建履职平台,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是强化保障机制。区政府在保障人大各项运行经费的同时,依据省财政厅〔2011〕1723号《关于我省各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区、乡代表活动经费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和300元,并依法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按时予以拨付,有效保障了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的开展。不断加强代表活动室等硬件建设,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坚持代表述职制度,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同时,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采取召开会议、上门走访、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二是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各级文件下发后,区人大从丰富代表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研究出台了《关于规范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为区乡人大代表小组在活动内容、制度、形式、要求和保障上提供了规范。通过“两室”平台,引导、支持和保障代表行使职权,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区人大接待室根据区人大代表马应安等代表反映的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常委会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开展对《食品安全法》在全区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并就全区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了5条意见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6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检查整改,对查获的过期、“三无”食品进行集中销毁,并对个别商铺进行了处罚,有力地促进了全区食品安全。三是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区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同其他重点工作一并督查考核,增强了承办单位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与区政府联合召开意见建议交办会,及时将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的44件代表建议意见向“一府两院”进行交办,交办率达100%。针对代表提出的提升民生社会保障、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发展旅游业等意见建议,组织代表选择相关单位对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督办。截至目前,承办单位向代表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到100%。
四、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完善有成效。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作为夯实人大工作基础的重要内容,积极协调组织、编办等部门,共同抓好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的落实,在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机关党支部深入开展各种专题学习讨论,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穿人大工作始终,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二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常委会坚持制度创新,以制度促规范。两年来,在健全制度、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和工作规范等方面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形成了议事规则民主化、工作制度化、信访工作民本化、财务管理科学化、文电处理规范化、宣传报道重点化的科学管理制度体系。三是重视人大队伍建设。人大常委会始终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尤其中央18号文件、省委14号文件出台以来,对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了一系列顶层设计,这为基层人大建设带来了重大机遇。常委会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委精神,结合平安实际,深入调查摸底,提出对策建议。区委出台10号文件,有效推动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我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由21名增加至27名,8个乡(镇)均配备正科级专职人大主席各1名。区人大设立法制和民族、财政经济2个专门委员会,代表联络信访、教科文卫、农村经济3个工作委员会,这为基层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创造了良好条件,在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迈出了关键一步。四是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常委会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在班子内部形成了团结、和谐、民主的良好氛围。注重抓好调查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盼望解决的问题带上来,作为履职的基础,两年来共形成调研报告13篇,为常委会监督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