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省委决策部署 进一步夯实县乡人大基础

日期:201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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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后,黄南藏族自治州认真传达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深入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得到了加强。
  一、县乡换届选举工作情况
  按照省、州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黄南州换届选举工作已于7月1日正式启动,州、县、乡党委、人大、组织部门精心组织,广泛动员,上下协作,扎实工作,换届选举工作开局良好。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一是省委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召开后,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州委做了专题汇报。州委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州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州人大、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州委组织部下设办公室。二是州委转发了《省委办公厅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印发了《中共黄南州委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宜,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批准通过了各县选举工作方案、选举委员会成员和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三是州委组织召开了全州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动员大会,州委书记讲话,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把握大局,严肃纪律,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四是州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县乡人大换届工作指导小组,四名常委会副主任分别联系四个县,统一指导各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州委呈报了《关于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的请示》,州委换届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确定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总名额与上届一致,州人大代表名额已分配到县。同时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州委组织部制定了《2016年州、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度表》,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流程,确定了8月24日至26日为全州选举日,已经州委换届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执行。五是州委换届领导小组为严肃换届风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换届及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通知》,对换届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州纪委、州委组织部结合实际,制定了《黄南州换届工作“十条禁令”》,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严明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将执行“十条禁令”贯穿换届工作始终,确保全州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二)突出重点,搞好培训。7月6日,州人大常委会会同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举办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各县人大常委会分管换届选举工作的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等共108人参加了培训。州人大常委会、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负责人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就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讲座辅导,并组织观看了全国人大李适时主任委员作的关于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的专题片。
  (三)加强督促,推进工作落实。为将省委〔2015〕14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保证此次换届选举中各县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达到50%的要求得以实现,州委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此项工作落实。一是州编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力量的通知》,明确了各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乡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等事宜。二是州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就落实省委14号文件精神进行研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给各县人大提出指导意见。为此,州人大常委会4名副主任分赴各县就会议纪要落实情况与各县县委主要领导提前进行了沟通,并要求各县人大充分利用换届选举的契机,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建设,确保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按文件要求达到50%的比例。三是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门向州委呈报了《关于落实省委14号文件及省委王建军副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情况的报告》,积极争取州委支持,切实把省委14号文件和王建军副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四是州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指导责任,按照省、州委换届选举要求,对各县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主动督促检查和指导,常委会4名副主任分别带领4个工作组,先后两次分赴四县开展检查指导,对各县贯彻落实省委〔2015〕14号文件情况、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四)措施到位,县乡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州属四县根据省、州2016年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并分别报同级党委批准。二是成立县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及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开展具体工作。三是划分选区,成立选民小组,由选民推选正、副组长,负责组织选民活动。四是召开培训会议,组织县人大工作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集中学习省、州委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文件精神,李适时同志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法律的辅导报告,穆东升、巨克中等同志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组织观看《镜鉴》等专题片。五是完成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划分选区工作。分别确定同仁县人大代表134名、尖扎县92名、泽库县95名、河南县88名。同仁县划分选区92个、尖扎县67个、泽库县87个、河南县43 个。六是确定了选举日,各县按照州换届领导小组确定的8月24日至26日集中选举的要求,同仁县确定选举日为25日,尖扎县为24日,泽库、河南县为26日。七是认真做好选民登记核对工作。各县已按照法定程序完成选民登记、核对、资格审查等工作,尖扎县于8月5日公布选民名单,同仁县、泽库县、河南县8月6日公布选民名单,四县共登记选民161940名,占全州总人口26.9万人的60%。目前进入酝酿、推荐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阶段。
  二、省委〔2015〕14号文件和省委副书记王建军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情况
  省委14号文件及州委3号文件出台后,州人大常委会率先传达学习,领会精神,积极衔接,推动贯彻落实。一是第一时间召开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专委会主任及各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二是结合实际,起草了《关于贯彻中央、省委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工作部署的措施》,报州委参考。三是召开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州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围绕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建言献策,提出建议意见。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学习借鉴省内其他市州好的经验做法,起草《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报州委审示。五是积极与州编委协商衔接,统一规范了各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及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名称。六是州编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力量的通知》下发后,为进一步抓好落实,为四县提供工作参考,7月21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从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乡镇人大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贯彻措施,形成《关于研究落实青发〔2015〕14号文等3个文件精神专题会议纪要》。七是为在县乡人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统一思想认识,促进县乡人大建设工作与换届工作相结合,同步考虑、同步到位,7月25日至26日,州人大常委会安排4名副主任带队,分赴各县就贯彻落实省委14号文件、州委3号文件、州编委28号文件以及《州人大会议纪要》情况进行督办,采取座谈交流、解读文件内容,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主要领导沟通等方式,统一了思想认识,四县县委均表示尽快提出方案,研究落实。其中,尖扎县、泽库县委已分别于7月26日、29日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出台贯彻落实方案和措施。
  各县县委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各县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在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各县解决并落实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在省定的标准基础上均有所提高,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工作已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配备有人大主席,并有兼职工作人员,建有代表工作台帐。泽库县协调解决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代表联络室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
  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关于县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配备。黄编委发〔2016〕28号文件规定,“县人大设置法制、财政经济2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副主任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常委(委员)兼任”。我们认为,如果按照黄编委发〔2016〕28号文件关于“县人大设立法制、财政经济2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副主任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常委兼任”的规定来落实,各县还需增加2名专职委员才能达到规定比例。因此向州委建议:为落实好青发14号文关于“专职组成人员比例在2016年县级人大换届时达到50%左右”的要求,各县人大新设置的法制、财政经济2个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由新配备的专职委员担任,不宜由常委会副主任兼任。
  (二)关于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省委14号文件规定,“健全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设立1个综合办事机构和2至3个工作委员会”,黄编委发〔2016〕28号文件规定,“各县设置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县人大常委会综合办事机构;根据各县分类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同仁县人大常委会设置人事代表、农牧环保、民族宗教教科文卫3个工作委员会;尖扎县、泽库县、河南县设置农牧环保、民族宗教教科文卫2个工作委员会”“通过优化县人大现有编制资源和在本级编制总额内统筹调剂等方式,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工作委员会配备工作人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向州委建议:以上科级岗位配备人员均应在今年换届选举中推选为县级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其人选从县人大机关现有人员中优先考虑,如无合适人选,从县级总编制内调剂解决。
  (三)关于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构成。省委14号文件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作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专职组成人员比例在2016年县级人大换届时达到50%左右,逐步提高至60%以上。转到县级人大工作的专职委员的编制在原单位保留。”目前,各县人大常委会均未配备专职委员,组成人员比例均达不到省委14号文件规定要求。我们建议州委利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契机,尽量全额配备专职组成人员。使各县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均达到省委14号文件规定要求。同时,建议各县在配备专职委员时,应首先从担任过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熟悉经济、法律的人员中优先考虑配备。
  (四)关于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省委14号文件规定,“完善人大机关干部合理流动、能进能出、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加大人大干部同党政、司法部门之间的交流力度,不断增强人大干部活力”“党委酝酿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部门负责人人选时,应当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目前,全州人大干部调入人大基本是“一调定终身”,有些年轻同志在人大机关一干就是十几年,甚至在人大干到退休,有些优秀年轻干部不愿意到人大工作,年龄大的又出不去,这样既不利于调动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干部的成长。因此,我们建议州委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应尽量调配充实熟悉民族宗教、财政金融、农牧环保、教科文卫及法律的工作人员,加大人大干部的交流力度。
  (五)关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省委14号文件规定,“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1人,提名为乡镇党委委员、县级人大代表人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备专职副主席。由乡镇从现有工作力量中调剂,配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一般为5至9人组成,不担任乡镇政府职务”。目前,全州乡镇人大主席按照党委统一安排,基本上从事党委或政府工作,也无专职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工作人员。我们向州委建议:切实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各乡镇人大应配备专职人大主席1名,专职工作人员1名;对管辖范围大、代表人数多的乡镇,可以酌情增配副主席和专职工作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和组成人员均不应担任和从事乡镇政府工作。
  (六)关于“两室一平台”建设。省委14号文件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力争在2016年底建成门户网站”,“县乡人大通过‘两室一平台’公开代表履职情况,接受监督”。目前各县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建设尚未落实。各乡镇代表联络室无专职工作人员。建议各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强化“两室一平台”建设,加强同代表和选民的联系,力争在2016年底建成门户网站。
  (七)关于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省委14号文件要求,“人大选举和任命的人员每年向同级党委述廉述职的同时,将述职述廉报告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年可以听取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履职报告,进行评议”,目前全州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未落实以上规定和要求,建议逐步完善制度,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开展。
  (八)关于县乡人大代表推荐和代表培训。目前存在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和代表活动不够积极,履职能力不强,代表退出机制不完善,代表培训未按规定要求落实等问题。建议各县人大常委会从新一届人大开始,坚决贯彻落实省委14号文件关于“县乡人大要配合做好提名相关工作,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五年培训规划,开展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保证每位代表届内至少轮训1次”的规定,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水平。
  (九)关于县乡换届选举。一是由于各县人大新成立的专委会、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不能及时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二是根据省委14号文件精神,各县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有所增加,个别乡镇人大主席准备选为人大代表和委员,这将挤占基层一线的代表名额,难以保证基层一线代表比例要比上届提高的规定的落实。□
  (作者单位: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