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通过花儿保护传承条例

日期:201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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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儿是起源于甘、宁、青一带少数民族的情歌,早在清代就负有盛名。临夏回族自治州是“花儿之乡”,是花儿的发源地和传播地,在花儿的保护,发展、传播中具有重要地位。
  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花儿保护传承条例》。
  针对花儿的保护与利用,条例规定,自治州县级以上政府应当设立花儿保护传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花儿的抢救、记录、调查、整理。条例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花儿丈化资源,开发花儿文化产品和旅游服务项目。规定利用花儿文化资源,应当尊重其原真性和文化内涵,保持原有文化生态和丈化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