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对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日期: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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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到东峡、宝库、新庄等乡镇,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大通县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对条例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发挥条例的作用。二是采取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和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做好绿化造林前期规划,提前预留防火隔离带和防火道路,确保及时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四是增加防火工作经费,配齐配强扑火物资和扑火队伍。五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火工作机制,加大对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六是加强各类野外用火防范和管理工作,切实从源头上杜绝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