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3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七楼会议室座无虚席,气氛热烈,这里正在进行一场特殊的“考试”,由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题”,让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作答”。
“请问史学义局长,作为环境保护部门,县环保局如何发挥在城镇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作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改善县城环境?”
“县城公共停车场设置不足,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请问马成福局长,县城镇管理局在停车场建设方面有何工作规划和措施?”
……
每一个问题都紧扣主题,尖锐而直接。而县委副书记、县长韩生才和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南海晏的参会,更让参加会议的分管副县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感到会场气氛的严肃与压力。
对全县城镇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是大通县人大常委会继2014年以全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为议题首次进行专题询问后的又一次专题询问活动,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了专题询问活动,拓展和强化了人大监督工作方式,使专题询问活动在人大工作实践中日益显现出勃勃生机和活力。
建制度 专题询问有章可循
2015年8月25日,《大通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大通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活动有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大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宋维林说:“2014年,我们围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这个主题,首次开展了专题询问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赢得了全县人大代表的认同。但开展专题询问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保障,还不够规范,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办法》,使专题询问这一新的监督方式更趋于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正是基于对专题询问这一监督新方式所达成的共识,从2014年底,县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及有关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做法,并借鉴制定的专题询问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和《大通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着手制定《办法》。经过多半年的努力,一个比较成熟的《办法》基本形成,经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办法》贯穿了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科学监督的理念,明确界定了询问原则、主体和对象、询问内容,对议题产生方式、询问会议形式、询问程序规则、满意度测评、会后整改等作了具体规定,使《办法》更具刚性。
对于《办法》的出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含财予以肯定。工作制度的正式建立,增强了专题询问活动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抓基础 尽保询问有的放矢
为了使2015年的专题询问活动更加贴近实际,符合民生,体现民意,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大通县人大常委会用了近大半年的时间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备足了专题询问的各项“功课”。
从2014年底,县人大常委会开始广泛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从中精选出了群众关注度高、涉及范围广的23个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专题询问议题的筛选范围。围绕这23个热点、难点问题在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向与会代表发放专题询问议题征求意见表,经过整理汇总,将代表意见集中的全县城镇管理工作拟定为2015年专题询问活动的建议议题,并主动请示县委得到原则同意,与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商沟通,最终将全县城镇管理工作确定为2015年专题询问活动的议题,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议题确定后,通过《大通人大公报》、“大通人大”门户网站、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网络和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告,争取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增强专题询问活动的透明度。对于这项议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含财认为,对城镇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既抓住了社会关注的焦点,符合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也符合大通县建设繁荣美丽新大通的现实需要,更顺应了全县人民群众的深切期盼。
为更好、更规范地开展好专题询问,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从专题询问方案的制定、动员会的召开、前期调研的开展、会前的准备等各阶段、各方面工作任务上进行了具体详细计划,并多次召开联系会、协调会作出部署、提出要求。9月中旬,为了全面了解城镇管理工作情况,摸透实情、抓准问题、提高实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全县城镇管理所涉及的市政建设、交通管理、园林绿化、河道清淤、环保整治等多项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全面分析了当前全县城镇管理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了询问的议题,并要求调研组成员通过多种方式,自行开展调查研究,确保调研的内容广泛深入、真实客观,为提好问题打好基础。“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通过广泛调研,我们深入掌握了全县城镇管理的真实情况,找出了问题症结,提出问题时就有了十足的把握,提出的问题就有针对性,可以做到有的放矢。”调研组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李生荣说。
详问诊 求解治理应对之策
“今天的专题询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由准备提问的常委会委员就城镇管理工作有关事宜提出问题,相关部门对应进行答复。询问人和应询人在询问和作答的时候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询问人询问时间控制在2分钟之内,应询人作答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 ……”专题询问一开场,会议主持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含财对询问人和应询人提出明确要求。心里有底,询问自然到位。不少常委会委员把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来,问得实在、问得尖锐:“请问张元良副县长,自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开展对全县城镇管理工作专题询问活动以来,县政府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重点是什么?”询问会一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文明将第一个问题抛给了在应询区的副县长张元良。人大常委会委员直接向主管副县长发问,这在大通历史上还是首次。“今年的专题询问会,除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询问外,要对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进行询问。”在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宋维林提出要求。对副县长询问,是今年专题询问的新尝试,也把专题询问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面对委员的首问,张元良副县长走上应询席,简明扼要地回答委员的提问,并表示,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建立城管目标考核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推进和高位协调,形成高效有序的“大城管”格局,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近几年,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治理能力也逐步提高,县城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请问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如何发挥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管建并举’,切实提高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马学明委员的发问不留情面,充满了“辣味”。
“县城区域公厕少,设置不合理,给群众带来较大不便,人大代表也多次提出建议,但始终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县城排水管网老化,每年雨季解放路、八一路、园林路等路段积水严重。请问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将如何解决以上两个问题?”
……
近3个小时的时间里,副县长张元良和城镇管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一起,就城镇管理工作接受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大考”——11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围绕城镇管理涉及的城建、公安、交通、农业、水务、工商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很强的询问,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这些问题,不说套话、实事求是地应询,提出了对策和解决办法。提问者问题犀利,直言不讳,应询者回答坦诚、不避难题。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周艳芬说:“专题询问会是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今天的专题询问会上,委员们问出了城镇管理中问题的症结,问出了责任,问出了百姓的心声,应答者答出了原因,答出了对策,答出了承诺,我比较满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含财认为,委员们提出的问题抓住了大通县城镇管理工作主要矛盾、主要问题,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有深度、有质量,各应询单位负责人的回答紧扣主题、实事求是、言简意赅,基本得到了询问人的满意和认可。
重整改 确保专题询问实效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对城镇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这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对政府工作的有力监督,对于我们全力推进城镇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将认真研究各位委员提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努力给各位委员、代表和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为全面建设‘繁荣美丽’新大通做出不懈努力。”副县长张元良做出如此表态。
会议结束时,县委副书记、县长韩生才对专题询问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当前大通县面临着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更新换代,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提升的关键时刻,在这种形势下,城市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非常重要,这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是整个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的一个重要方面。县人大常委会对城镇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这种形式很好,很有必要,对于促进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将起到一个很好的促进作用和监督作用。他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编制大通县“十三五”规划时,一定要将城镇管理工作统筹考虑进去,倒排时间表,分步骤、按阶段进行稳步解决,确保把大通建设一个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更加优美,生态更加良好,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不断提升的美丽家园。同时,他强调,县人大常委会要将这一监督方式继续坚持下去,而且要在程序上、方式上更具严格,更高要求,更富成效。
县人大代表、青海华鼎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于德有说:“当了五年的县人大代表,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专题询问会,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希望这样的专题询问会成为常态。”
“专题询问是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完善监督工作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探索、改进和完善询问的程序、方式,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推动和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建设繁荣美丽新大通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宋维林强调。
“这次专题询问会议虽然结束了,但整个专题询问活动尚未结束。对今天全县城管工作专题询问中提出的问题,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并在整改结束后将整改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时,会议主持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含财强调。
“问”与“答”只是一种形式,关键在于有条不紊地跟进后续工作,确保专题询问善始善终。依据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的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这次专题询问和调研中了解、搜集到的热点问题进行归纳、汇总,形成县人大常委会询问意见,已经主任会议审议后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将整改期限定为6个月。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对整改工作进行“回访”,对整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以促进整改各项工作的落实,防止询问止于一问了之,流于形式。
(作者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