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印发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启动该工作,积极配合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抓紧制定公开选拔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公开选拔岗位、条件、程序,通过试点先行,选拔一批优秀的专家、律师充实到立法工作队伍中。据悉,近年来,该省人大常委会和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吸收了一批优秀律师和法学专家进入立法队伍。下步,需要总结经验,按照《办法》的要求和规定,完善法学专家、律师到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挂职锻炼的制度,探索人大系统法制工作机构上下挂职、交叉任职的制度,建立从律师、法学专家中选拔立法工作者的常态化制度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