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立法咨询工作,发挥和保障专家参与立法工作的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出台了《立法咨询工作办法》。《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开展拟订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年度立法计划;起草、修改、审议重要法规草案;法规草案重要条款合法性、可行性评估、论证;现行法规立法后评估、集中清理;重点领域立法课题研究;其他涉及专业问题的重要立法工作等立法活动,应当向有关方面专家进行立法咨询。重要法规案的立项,立法工作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各方面意见分歧较大、专业性较强的重要问题的,应当召开论证会,邀请有关专家共同参与并进行论证,提出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