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施行

日期: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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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是全国首部绿色建筑地方性法规。近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部署贯彻落实该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

条例体现了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的要求。贯彻实施好条例,对于破解江苏能源资源瓶颈制约,提高广大居民生活质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实施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提升民生幸福指数的重要保障,是加快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主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现实需要。

据了解,条例明确将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并对相对应的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改造及拆除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技术的使用程度。条例明确规定建设、购买、运营绿色建筑可以享受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