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创新工作渠道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日期: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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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果洛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履职渠道,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626日,本刊记者随2015青海人大工作记者团,采访了果洛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托巴。

记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如何围绕工作重点开展监督工作的?

托巴:为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州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不断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实施了工作评议办法、专题询问办法、质询工作办法、对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办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施办法、人大代表视察办法等共13项新的监督和代表工作制度,保证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了跟踪问效力度,提高了监督实效,增强了人大监督权威。

201211月,州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专题询问工作。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全州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会上,在听取全州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和就业再就业情况的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全州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有关工程进度、资金缺口、建设数量、住房分配、采暖形式等问题向州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提出询问,政府有关负责人当场逐一进行了回答,并在会后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审阅。之后,州人大常委会相继对全州林业工作、三江源一期工程实施情况、就业再就业情况、公安工作、工商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取得了较好效果。

记者:在开展监督工作中,州人大常委会是否有新的举措和新的突破?

托巴:近年来启动的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以及对垂直管理部门进行监督,都是州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新手段、新举措。201412月,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州工商局以工作评议的形式开展的监督,是州人大常委会首次针对“一府两院”外的垂直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会前,州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认真筹划,组织部分委员及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形式,详细了解了州工商局开展工作情况。会议在听取州工商局近年在工商管理、工商监督、工商执法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后,州人大常委会根据调研组成员在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用无记名投票评分的方式,对州工商局落实建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测评,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州人大常委会还根据《监督一府两院办理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工作办法》,在监督方式和程序上进行了创新。一是以调研为监督前提,针对每一项监督事项,提前组织相关专委会委员、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各县、乡和基层村社开展专项调研,深入了解掌握情况。二是根据调研情况和组成人员在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并将两个月内能够解决的问题确定为重点建议,一并及时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对重点建议要求“一府两院”及时研究办理,在人大常委会下次会议上听取办理落实情况。三是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审议意见情况后,常委会组成人员采用无记名投票评分的方式,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结果为60分以下的单位当场要求重新办理、重新报告,对测评结果为61—79分的单位会后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四是将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以及“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会后上报州委,抄送组织部门和目标考核部门,反映“一府两院”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接受监督的态度和实际工作的成效。

记者:州人大常委会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托巴:果洛州人大常委会按照“急用先立”和“实用为主”的原则,针对全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需要,及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调整《果洛州人大常委会2013年至2017年立法规划》,从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宗教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角度出发,通过立法来保障和引导果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经过多次论证修改后的《果洛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于2014323日提请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报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后,已于201511日颁布实施,这部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果洛州成为全省第二个出台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自治州。

记者:州人大常委会是如何在闭会期间丰富代表活动的?

托巴:近年来,果洛州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州级人大代表,分赴全国人大北戴河培训基地和青岛市人大培训中心,围绕人大制度、代表职权、代表提出建议意见、代表履职方法和要求等内容,采用专题授课、讲座、研讨和考察的方式进行学习培训。同时,常委会主要领导深入各县乡镇,与基层代表座谈交流人大工作情况,用藏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讲解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和履职知识,有效提高了各级代表的人大意识、履职能力,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为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州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代表制作印发了《人大代表履职记录手册(藏汉双语)》,手册主要包括代表基本情况和代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出席人民代表大会情况、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情况、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情况、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开展帮扶、走访群众、接待群众情况等内容。由代表本人随时填写履职情况,常委会办公室代表联络机构随时了解代表履职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档案,有效激励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同时也作为探索代表履职考核工作的主要依据。

在闭会期间,常委会坚持每年开展代表集中视察活动,并把代表视察活动延伸到基层,把代表最想看、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视察内容。同时,州人大常委会还不断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向代表发放了《代表直通车》,对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及时整理汇总,组织召开交办会,依法交办代表建议意见。并从中确定若干条作为重点建议,将督办任务落实到每个常委会领导和委员,并加强跟踪督办力度,保证了重点建议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