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监督职能

日期: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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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着力促进海北科学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批准了州政府计划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常委会对交通发展示范试点州工作进行了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交通发展示范试点州活动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视察了全州高原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情况,听取和审议了海北州高原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及旅游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旅游发展基金审计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后续项目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衔接实施好项目工程,使其尽早发挥效益。二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先后完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思考》等9项专题调研,形成了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既有效地提高了常委会的议事质量,也为州委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三是着力强化人大信访工作。2014年,接待上访群众27人次,转办各类信访件12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何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