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出台我国首部地方性法规推动养老服务

日期: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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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近日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天津是全国最早的老年型城市之一。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天津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达到200.85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20.01%。

共八章四十八条的《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从破解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运作的难题入手,明确区县人民政府应建立社区老年服务中心。条例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应整合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资源,以街道,乡镇为基础,建设若干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应当整合社会资源,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餐饮配送,便利购物、医疗保健、心理关爱、应急救助、活动场所等服务。

条例还规定,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延伸服务,协议合作等方式,实现医养结合,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