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海北藏族自治州委召开常委会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宣传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全州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全州各级党政组织、人民团体、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郝鹏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省人大常委会、“两院”工作报告精神,并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州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各族人民群众中去。
二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一是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视察创建林业生态文明示范州、水生态文明示范州等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海北生态建设。开展全州城镇化建设视察工作,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对“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三五”规划启动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视察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完成情况、金融系统服务地方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扶贫工作等,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继续开展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问效工作,督促政府重视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增强人大监督效应。加强计划、预算监督,突出对财政全口径预决算的监督。举办财政全口径预算监督培训班,提高监督审查预算的水平。二是着力推进法治海北建设。要做好民族立法工作,加强司法监督工作,促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三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三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要善于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同全州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依法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四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拓展代表活动形式,提高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效果,努力把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
(何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