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邀请了省、市政府法制办和农林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高校法学专家参加,与会专家学者就《条例(草案)》涉及的机构职责、预防扑救、灾后处置、奖励处罚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条例(草案)》的组织构架和部分条款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议要求,一是要及时梳理总结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县情实际,以精益求精的态度认真修改,保证《条例(草案)》的科学性。二是要严格按照《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每一个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确保《条例(草案)》能够顺利报批实施。三是要加强与省、市人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继续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大通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