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日期:201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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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颁布施行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和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预防措施,强化了预防工作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有力提升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去年,我参与了条例从起草、调研、论证、审议到通过的整个过程,感到条例有几个特点:一是充分体现了职务犯罪预防在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二是充分体现了社会预防和专门机关预防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充分体现了“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立法精神;四是充分体现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态势。从条例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这是一部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为保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实施效果。

一、提高认识,注重实效,更加深入地学习宣传条例

条例颁布一年来,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对条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为条例的全面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对一部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仅靠阶段性的学习宣传是不够的,而是要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也不能只停留在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和掌握上,更重要的在于对立法精神、立法宗旨和条例内涵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在于通过深入的学习领会,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一定要更加深入地学习宣传条例,不断完善学习宣传的工作措施,深刻领会把握立法主旨、条例要义和基本要求。要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一步促进社会各界了解条例、熟悉条例、执行条例,努力提高社会各阶层对条例的认知度,真正使条例成为法律工作者、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指南。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与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组织落实,自觉地将预防工作纳入到反腐败斗争中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切实担负起条例赋予我们的共同职责。

二、明确任务,完善机制,更加严格地贯彻执行条例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贯彻实施,再好的法律也等于一纸空文。条例系统总结了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践经验,对预防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制度、保障机制、法律责任以及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应当采取的预防措施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实现了预防工作向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和提升转变,向注重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的全面转变。这就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和全社会都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原则,自觉遵守和运用条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完善任务措施,认真做好预防工作。要自觉接受监察、检察、审判、审计等职能机关对部门、行业预防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监察建议、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审计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和预防措施,及时反馈落实和整改情况。要大力支持和配合职能机关开展的专门、专项预防和警示教育工作,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确保法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更加注重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我省地方性法规,是开展预防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议事日程,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开展调研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条例实施的情况,研究条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等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开展预防教育。各职能部门也要依法行使条例赋予的职权,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预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取得新的更大的发展。

四、结合实际,聚焦问题,更加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分析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单位和部门,同时,我国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也决定了条例在贯彻实施中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密结合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我省职务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加强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注重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的总结、提炼和推广,在遵循条例基本精神和立法宗旨的前提下,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方式方法,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整体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一方面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有力地惩治了一批职务犯罪分子。同时,高度重视反腐败制度和机制建设,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要求,我省也出台了落实规划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惩防工作的重点和主要任务,我们一定要把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与贯彻实施条例有机结合起来,明确责任和使命,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