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日期:2014-11-03
字体:【 打印本页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的伟大创造,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献,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骆惠宁书记在我省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回顾了我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总结了我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创新的基本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并对今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期望和要求。我们一定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骆惠宁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讲话实质,深刻领会精神内涵,进一步坚定和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把贯彻落实讲话精神与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相结合,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促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一、坚持原则,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穿于履职的全过程,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一是坚决服从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人大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和政治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党中央和省、州委保持高度一致。凡是涉及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等问题,都要及时向州委请示汇报,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州委作出的事关全州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决策和部署,都要及时作出决定和决议,通过人大工作把党的主张和决策经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和人民意志,确保州委意图的实现。二是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要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人大各项工作的出发点,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观念,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人大机关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探索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民主形式和渠道,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成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科学决策的过程。三是加快推进依法治州进程。要加强立法工作,使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法可依,发挥立法在推动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加强对法律和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二、强化“三基”,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明确了“三基”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我们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的同时,加强人大机关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履职水平。

(一)强化人大基层组织。一是切实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要开展乡镇人大工作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基层人大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帮助乡镇人大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指导乡镇人大有序开展工作,提高履职水平。二是切实加强代表小组建设,促进代表开展活动履行职务常态化。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对改进代表工作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科学设置州、县、乡代表活动小组,帮助代表活动小组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和工作制度,组织代表学习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法律知识,开展调研、述职等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二)做好人大基础工作。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基本形式,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作用的基础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要推进科学立法,理清立法思路,完善立法程序,把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科学确定立法项目。要坚持开门立法,吸纳人大代表、各族群众、专家学者、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参与立法工作。要提高立法质量,正确处理立法工作中的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保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人民意志,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增强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要紧紧围绕州委的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监督重点。要改进工作方法,适时启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方式,强化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强化对民生问题的监督。三是进一步履行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要提高决策水平,科学界定重大事项决定范围,在深入调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州委决策部署的主要精神和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要求,问计于人大代表、问需于人民群众,对全州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贯彻落实,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要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法规、代表履职常识等内容,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要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定期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工作安排、重要活动情况和政府重点工作,使代表及时充分地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代表建言献策、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要创新代表活动载体,开展“代表活动月”、“基层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丰富代表活动内容。要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做好代表提交意见建议的工作,重要意见建议要重点督办。要切实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和代表工作队伍建设,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提升人大队伍基本能力。要大力加强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三支队伍的履职水平。一是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要加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按程序履行职权。二是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要善于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把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主动作为、发挥作用。三是增强改革创新能力。要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改革创新的关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新举措,为推动海北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早日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努力。

三、强化管理,促进人大工作更加有序高效

加强制度建设、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是人大工作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一是完善工作制度。要不断完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努力形成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要健全和完善代表活动、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意见建议督办、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激励等制度,切实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推动代表工作创新发展。二是提高工作效能。要坚持以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以提高执行力为突破口,根据不同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标准,加强绩效考核,提高办事效率。三是改进工作作风。要聚焦“四风”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认真落实机关惩防体系建设规划、廉政风险防控办法、效能建设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以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自觉的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创建人民满意的人大机关。

(作者系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