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信委副主任戴跃强介绍,条例共5章35条,其中第三章“激励与扶持”是条例的核心章节,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必须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进步,通过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多项税收优惠大力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政府带头支持企业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表示,江苏省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宣传贯彻,确保条例广为人知;加强政策落实,确保条例发挥实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条例落实到位;加强调查研究,确保条例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