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的总布局,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的战略部署。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全面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切实保护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屏障。现结合对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与思考,着重就生态文明建设若干问题谈些浅显的认识。
一、大力发展以循环经济为引领的绿色产业
绿色产业孕育无限的市场空间,催生庞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就我省而言,在三次产业中,第三产业比重始终没有大的突破,传统服务业比重高,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足,产业结构偏重偏粗。在工业结构中,随着海西、西宁和海东三大园区的发展,工业化进程虽明显加快,但产业层次依然较低,尤其原材料工业占比大,加工制造业只占工业总产值的60%左右,明显低于全国85%以上的水平;轻工业发展严重滞后,轻重工业之比仅为7∶93。因此,发展我省的绿色经济,一方面需要巩固农牧业、做强制造业、做大服务业,形成发展新优势;另一方面也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绿色低碳产业,抢占经济发展的新高地。
一是加快延伸和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把握低碳、循环、生态、绿色的发展方向,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十大特色产业,推进资源集约开发、产业集群发展、园区集中建设,加快产业延伸、产业升级和产业配套,推动多产业、多企业、多产品联动发展,着力构建产业链条长、融合性强、关联度高的循环型工业体系,促进工业结构向特色优势型、循环经济型、创新驱动型转变。特别要加速发展盐湖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和有色金属工业,打造盐化、新能源、新材料和特色轻工等七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打造一批产值超500亿元的产业基地,建设一批产值超千亿的产业集群,促进资源开发从粗放向综合转变,资源加工从简单向精深转变,资源产品从初级向高级转变。力争到2015年,园区循环经济比重达到80%以上。
二是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我省服务业总量小与层次低的问题并存,服务业发展主要是补短板、缩差距。突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建设飞马物流园区、空港物流保税区等为依托,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切实提高产业的配套能力。全面落实支持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五年内使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全力打造“大美青海”旅游品牌,实施旅游“倍增计划”,以旅游业带动生活性服务业。依托民族、历史和宗教文化等资源优势,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提升文化产业层次。
三是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走具有高原特色青海特点的现代生态农牧业之路,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紧紧围绕特色、设施、集约、加工、转移五个重点,紧抓协调推进“新四化”的机遇,推动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跨越。要继续扩大十大特色优势农牧业规模,稳步推进生态畜牧业,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加快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建设,促进集约化产业发展,努力做大规模、做强企业、做好品牌,实现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农牧区发展的目标。
二、大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
据统计,2011年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数排在全国的第6位,但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规模以上)、单位GDP电耗均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及政府政策支持度,处于全国各省区倒数位置,说明我省绿色发展指数排名靠前是因为大自然的赋予,而我们自身加快转变方式、推进节能减排的任务十分繁重。因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大美青海,必须创新发展模式,以新型产业为重点、以低碳增长为方向,大力培育绿色经济主体,加快构建节水型、节材型、清洁型、高效型绿色产业体系,打造环境美、产业绿、发展快的低碳平台,走绿色发展的路子,努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一是推动绿色能源加快发展。尽管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依靠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完成工业化,但面对气候变暖和城市雾霾加重的现实,世界各国已将可再生能源作为投资和扩大就业的重要领域,并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十一五”期间,我省以能源消费年均增长11.1%速度支撑了13.1%的年均经济增速。为此,我省不断加大新能源的投资扶持力度,新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光伏电站和全国最大的锂材料生产基地。今后还要依靠技术进步不断降低利用成本,切实解决新能源发电上网难题,加快研发先进技术和设备,多途径利用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其在能源中的比例,使之成为满足未来能源需求的重要补充,成为控制污染排放的重要措施。
二是推动绿色交通加快发展。绿色交通是减轻交通拥挤,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预计到2015年,我省机动车保有量达到85万辆,机动车的尾气将成为影响我省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因素之一。在今后的发展中,绿色交通理念应该成为我省城市交通建设的指导思想,将绿色交通理念注入决策之中。首先,健全有利于绿色交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运输工具不准投入营运,积极研发低污染车辆,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鼓励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生产、运营和消费等环境的碳排放强度。其次,尽快推进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使各种单一交通运输方式的优势形成互补,形成新的优势,这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再则,倡导绿色出行,提倡人们步行或骑自行车出行,大力推进公共交通发展,力争公共绿色交通达到一定的比例。同时,把信息化作为绿色交通的主攻方向,充分利用前沿技术,发展有轨电车、轻轨、地铁等轨道交通,从而推进交通效率的提高,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三是推动绿色建筑加快发展。目前,世界新建建筑总量的40%—50%集中在我国,同样我省也在加快东部城市群建设,但城乡建设增长方式仍然粗放,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为实现中央提出绿色建筑目标要求,我们要努力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使绿色建筑的潜在市场转化为社会购买力。进一步修正和完善相关地方性政策法规,调动各方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积极性。宣传推广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立相关评价制度和机构。引导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发展绿色建筑,使绿色建筑更多地惠及民生。同时,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三、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工程
青海地处世界屋脊、地球“第三极”的青藏高原,是地球气候和生态环境变化的敏感区和脆弱带,也是北半球气候的启动区和调节区,被称之为生态源和气候源。青海高原孕育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大面积高寒湿地、高寒荒漠、高寒草原、灌丛和森林等生态系统,长江、黄河、澜沧江均发源于此,每年向中下游输水近600多亿立方米,哺育了中国一半的人口。发源于祁连山南麓的黑河、湟水河养育着青甘两省近一半的人口,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水塔”。青海特殊的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也孕育了独特的生物区系和植被类型,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是我国植被和草地类型最全的地区,也是全球高海拔地区生物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被誉为“高寒生物自然种质资源库”,为人类提供了不可估量的生态服务价值。青海的生态环境,不仅事关青海长远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着我国的气候形成和演变,对抵御全球气候变暖也有着重要作用。由此可见,保护生态是青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对国家、对民族应尽的重大职责。为此,促进生态保护建设从分散治理向集中治理转变,从单一措施向综合措施转变,努力构建以三江源为屏障,以青海湖、祁连山为骨架的“一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为全国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一是建设好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实施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统筹实施民生改善、生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财税、投资、金融、产业、人口、对口支援、人才等支持政策,推动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发展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挥农牧民生态保护主体作用,确保试验区建设顺利推进。
二是启动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已批复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林地、草地、湿地保护和建设、水土保持、冰川环境保护、生态保护支撑工程以及科技支撑工程内容,青海境内总投资达35亿元,《规划》建设期限为2012—2020年。这是我省继三江源、青海湖两个项目后争取到的又一个重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要实施好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切实加大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
三是继续做好青海湖草原湿地生态带建设。认真实施青海流域及周边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通过退耕还草、减畜禁牧、荒漠化治理、草原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措施,规范和限制人类活动,促使区域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四是努力推进柴达木水源涵养地生态建设。完成柴达木盆地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加大柴达木盆地绿洲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大面积实施以封禁管护为主要内容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促进流域生态良性循环,切实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同时,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启动实施湟水流域百万亩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在编制《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具体项目和三江源生态保护二期规划时,把植树造林和小流域治理作为重要内容,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植树造林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造林绿化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事业,进一步落实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国有公益林农牧民家庭合同制管护和农村营造林奖补制度,充分调动农牧民造林绿化的积极性。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好湖泊保护、退化草地治理恢复、水土保持、湿地保护与恢复、天然林保护、沙漠化治理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实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新跨越。
四、大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既要为科学发展固本强基,又要为人民健康增添保障。我省环境质量整体保持良好、总体可控,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重点地区污染物排放量和种类呈增加趋势,局部地区污染加重,环境风险加大,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预计到“十二五”末,我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氮净增量将分别超过允许增长量的28%、25%、16%左右。2010年与2008年相比,西宁市空气二氧化硫浓度累计增幅达40%,预计2015年可能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限值。重点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特别是甘河、北川工业园区大气超标率达80%以上,如果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超标率将会更高。今年以来,全国30多个城市持续雾霾,是当头一棒,更是一记警钟。工业文明和城市发展,在为人类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把数十亿吨计的废气和废物排入大气之中,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圈成了空中垃圾库和毒气库。身体健康是事业的本钱,如果我们生活在呼吸有颗粒状、喝水有浮游物、吃饭有残留毒、住房有甲醛害的环境中,老百姓怎么能安居乐业、身心健康?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期盼安居乐业增收,也希望天蓝地绿水净。生态环境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政府部门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在充分提供物质文化产品的同时,要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
一是强化重点区域污染综合防治。要以西宁四周城镇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突出煤炭、冶金、有色、化工、水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加强甘河工业园区、北川工业带、格尔木冶金小区等重金属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对新上企业要把环境容量作为项目引进的重要依据,把环境准入作为项目取舍的重要标准,严格项目准入门槛,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对现有企业要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建设完备高效的治污设施,实施污染治理,狠抓污染减排,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排放强度。要继续调整能源结构,扩大清洁能源的覆盖范围,重点控制城市建设工地扬尘、机动车尾气和煤烟型污染,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清洁的空气。确保实现2015年重点区域空气中PM2.5年均浓度下降5%的目标。
二是增强湟水河流域污染治理。湟水流域处于我省“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区域。湟水流域水污染问题,表现在水中,根子在岸上,本质是发展方式粗放。实施湟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从单一治污向集污染防治、生态建设、景观休闲和防洪泄洪为一体的综合治理转变,在源头治理、生态修复、开发利用三个方面下功夫,使湟水流域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要建设一批综合治理设施,对现有设施提标改造,搞好管网改造和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加快引大济湟工程建设,解决湟水河结构性缺水问题;实施流域水土流失和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综合治理能力。要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运作,争取金融信贷支持,吸引社会资金,鼓励民间投资,建设“水清岸绿、自然休闲”生态河道,打造特色旅游景观,做活“治水”文章。要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健全考核机制,严格河道管理制度,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早日还青海人民一条干净清澈的母亲河。
三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抓手,坚持把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启动农村清洁工程,做好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切实守住耕地红线。加强水源地的保护,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保障饮用水质全面达标,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四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关系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面临着,肉有瘦肉精,西瓜有膨大剂,火锅有地沟油,鸡蛋有苏丹红,奶粉有三聚氰胺,白酒有塑化剂等问题,让老百姓防不胜防。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监管部门职责和界限不清,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机制尚未建立,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人民群众关注的大问题。为此,在推动绿色食品加快发展的同时,必须加快监管机构改革步伐,严密工作流程,发挥监督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地方立法,堵住食品监管漏洞,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
五、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物质支撑、精神驱动,更需要制度来保障。节能环保是生产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涉及理念的更新和利益的调整,必须发挥体制机制这一杠杆的撬动作用,摆脱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这就需要加快价格、财税、金融、行政管理以及企业等改革,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环境损害赔偿、生态补偿等制度,健全评价考核、行为奖惩、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资源环境领域法制建设,以体制激励和约束企业,用法律调节和规范行为,使改革这个最大“红利”更多地体现在生态文明建设上,体现在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上。
一是加强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建设。我省积极探索建立绿色考评机制,2005年取消对三江源地区的GDP、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考核,初步建立了以提供生态产品能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的新型绿色考评体系。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推动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增加生态文明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二是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我省自筹资金,在三江源地区率先实施了草畜平衡补偿、农牧民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补偿、牧民基本生活燃料费补助等内容的生态补偿政策,与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和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有机结合,初步形成了一套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全面规范性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对于增强三江源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巩固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果具有决定性意义。一方面将在我省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争取建立以国家为主、更加规范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完善奖补政策,加快推进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提高生态补偿标准,统筹解决生态保护与建设问题。另一方面根据试验区支出成本差异,积极争取建立试验区国家生态补偿专项科目,提高转移支付的动态系数,进一步提高基层政权运转经费保障水平。
三是建立市场化机制。建设生态文明同样需要依靠市场机制,要用市场化办法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同时,要健全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资源环境是重要的公共产品,对其的破坏和损害要追究责任,进行赔偿。要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四是注重建立公民生态道德教育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生态文化阵地,重视和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园林等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创建生态乡村、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试点,建立县、镇、村三级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作用,做好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要时点的宣传组织工作,在全社会树立建设生态立省的共同信念,显著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态立省建设的能力,为生态文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全社会都要增强生态意识、营造良好氛围,每个人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点点滴滴的保护行动就可以汇成蓬蓬勃勃的生态文明建设力量。
五是构建政策法规体系。生态立省作为一项战略目标,只有通过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体系,把生态立省战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才能保障其正确实施。要根据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人文环境等特点,建章立制,着力构建生态立省的法规和政策体系,促进全社会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建筑、服务等各个领域,推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加快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作者系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