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再整改情况的报告。从2010年审计工作报告,到整改报告、跟踪整改报告,再到再整改报告,这已是湖南省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第4次接受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一个年度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4次上会接受审议,这不仅在湖南人大历史上罕见,在全国也比较少见。
继续追踪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
2011年7月25日,提请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显示,湖南省审计厅审计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14个部门,发现了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如财政收入未及时征缴到位、重点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民生资金被挤占挪用等。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这份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建议“除湖南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指出问题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外,涉及单位的负责人也要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随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按照审议意见改进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方式。
2011年8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徐守盛要求,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管权,不折不扣地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2011年11月24日,“整改报告”进入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程。此次会议在听取湖南省人民政府整改综合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还听取了包括湖南省发改委、教育厅、经信委和公安厅在内的14个涉及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问题的省直部门关于有关整改情况和纠正结果的汇报。根据汇报,2010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
如果是往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对这一年审计工作的监督到此也就告一段落了。而这次,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继续追踪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11个问题。
整改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
2012年4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湖南省审计厅关于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跟踪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3月底,听列问题已基本得到整改。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跟踪整改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
这份跟踪整改报告引起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关注。5月28日上午,当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主持常委会会议,征求对议程的建议时,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胡肖华迅即起身发言:“建议将跟踪整改报告也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
胡肖华的建议让全场皆惊。周强当即表示,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5月30日下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江主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将胡肖华委员提出的听取和审议湖南省人民政府跟踪整改报告的建议列入7月份召开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
7月25日上午,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此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再整改情况的报告。
从最初的2010年审计工作报告到整改报告、跟踪整改报告、再整改报告,一份年度审计情况报告所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先后4次接受人大常委会审议,这在湖南省乃至全国都很罕见。
“4.47亿元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尚未收回、少数县市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个别县挤占移民专项资金等问题一直存在,尚待解决”。据了解,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引起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关注。
较真整改遏制审计“屡审屡犯”
据悉,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对同级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监督,早在七年前就已经开始了。
2005年5月26日,湖南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提交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两天后,湖南省一些主要媒体几乎全文披露了这份审计报告。这份审计报告没有丝毫顾及强势部门的“面子”,一些厅局挪用资金、违规收费、公款私存及账外资金等问题暴露在了公众面前。
在当时,省级审计报告全文公布,不仅在湖南省是第一次,在全国也鲜有先例,此举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报告中被点名的7个厅局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面对面听取意见后,表示采取措施整改。
当年6月21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省政府办公厅交办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要求“向社会公开审计工作报告要形成制度”。自此,湖南省步入审计整改报告公开的时代。
2006年7月,审计报告再次直面公众,消解了人们提出的“人大推动审计报告公开能否继续跟进”的疑问。
2006年11月,湖南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关于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处理结果。随后,湖南省一些媒体公布了这份审计问题的整改报告。
审计整改报告从秘而不宣到“张榜公布”,这是湖南省继审计报告公开后,公开透明地推进预算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
“表面看来,这是财政审计问题。但从深层次来看,这其实已经关系到人大制度如何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江表示,此前各地各级人大常委会年年都听取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也年年发现了不少问题。虽然很多问题得到了整改解决,但有些问题的整改情况却是不了了之,存在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倾向,逐渐影响到了社会各界对人大监督本身的评价。“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再督促、再整改的形式,使政府和各个部门更自觉地遵守法纪?真正用好人民群众的血汗钱”。李江认为,既然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之后提出了整改要求,就应该督促这些部门整改,而且一定要整改到位。如果整改不到位的话,人大就要继续督促整改,直至整改到位。
“审计整改难以到位的原因,主要在于公共财政建设滞后,财力和事权不匹配,预算管理粗放,财政透明度不高,审计公开不够充分,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财政监督和纪检监察等方面的监督还没有真正形成合力”。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文富恒表示,提高审计整改的实际效果,既要审计机关严格执法,不断改进工作,又要深化改革,综合施策,着力构建有利于审计整改的体制机制。如果把对“钱”的追缴和对“人”的处分结合起来,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好坏与各单位的形象和利益结合起来,财政违法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审计整改效果也将明显增强。
“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改变会议议程,把审计再整改报告纳入常委会会议审议范围,不仅大大提升了政府部门的整改意识和人大意识,也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刚性与震慑力”。湖南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朱新民说,由于政绩评价机制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今各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一种“换届经济”,即为了争取排名靠前而人为地提高当年的税收收入,从而客观上为政府违法违规使用财政预算留下了空间。在尽快变革政绩评价等相关机制的同时,人大只有更加认真地监督审计,认真督促,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才能更为有效地预防审计整改“年年改,年年犯”现象的发生。□
(原载《人民代表报》2012年8月18日第一版)